1、《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40号)
2、《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6〕46号)
3、《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办〔2016〕233号)
4、《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号)
5、《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