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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办异地就医资格确认-新增
发布时间: 2018-06-14

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申请人申办异地就医资格确认-新增

服务对象

在本市统筹区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因安置、工作、学习等原因符合办理异地就医条件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办理依据

wwwbet3650003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0174号)

办理条件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安置、工作、学习等原因在本市统筹区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6个月以上的。

办理程序

1.需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申请人员,应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范围内选择1~3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并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经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在职人员还需经单位盖章)后,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2.所属地级市辖区已有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指定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联网指定医疗机构,具体名单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参保人员应首选异地联网指定医疗机构;所选的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均为异地联网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填写有关信息后(在职人员还需经单位盖章)可直接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所需材料

不同情形及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联系方式

020-12345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地点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时间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资料转递
途径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广州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广州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申请确认。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批量办理的可适当延长至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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