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穗府办〔2012〕11号

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广州市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阶段,是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关键时期。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这一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穗府〔2011〕4号)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期为2011年至2015年。

  一、“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最快、发挥作用最大、成效最明显、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5年。面对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服务保障亚运、大部制改革等艰巨任务,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负重奋进、锐意前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全面发展、和谐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主要目标任务,突出表现为“四大突破、三个显著提升”。

  1.统筹城乡就业体系取得重大突破,就业促进工作跨入新阶段。着力构建大就业格局,建立了市、区(县级市)、街(镇)、居(村)“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劳动者享有同等就业服务。完善公共财政就业政策,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充分就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就业341.6万人,接收高校毕业生32万人,分别比“十五”期间增加94万人、12万人。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行公益性岗位安置办法,推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模式,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96.6万人,帮助困难群体就业3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2.5%以下;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9年实现新增就业72.5万人,分别占全省和全国新增就业人数的2/5强和1/15强,为稳定全国就业形势作出重大贡献。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各类创业园区141个,入驻企业6901家,带动就业3.2万人。构建投入多渠道、主体多元化、模式多样化、等级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培训城乡劳动者156.5万人次,年均培训和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均超6万人。实施积分制入户办法,大力落实“双转移”战略,累计吸纳粤东西北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327万人。

  2.人才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高端引领战略迈出新步伐。我市大专以上人才资源以年均15%增速快速增长,总量达到231万人。人才结构不断优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达到9.5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45.6万人,对引领广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高层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加大,出台《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及其配套政策,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广州地区有两院院士69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679人,国家“千人计划”人员36人,首届“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获得奖项占全省近一半。博士后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博士后工作站、分站、流动站达到55个,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70人,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77.4% 和75%。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每年来穗工作海外专家达到10万人次,占全国15%,在穗留学回国人员超过2.9万人,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科技企业1720家。全面推进技工院校改革,以实施“273工程”为重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技工院校办学总规模达到10.7万人,启动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被国家确认为“广州模式”向全国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蓬勃发展,广州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937家,从业人员逾万人,建立了具有广州特色的市场配置和公共服务“双轮驱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模式。

  3.普惠型社保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步入“全民社保”新时代。全力落实《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穗字〔2007〕2号,即“惠民66条”),及《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穗字〔2008〕9号,即“补充17条”),实现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城乡全覆盖,解决了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人员等多个群体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完成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推进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率先将外来工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社会保险五险参保人数2081.9万人次,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81%和95%,3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7%,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229元,位居5个国家中心城市首位,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总体平均支付率大幅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取得新突破,发挥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取得新进展。工伤保险体系进一步健全,生育保险人均待遇水平达到全国最高。

  4.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管理机制激发新活力。大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完成7.3万名公务员的登记和职务确定,首问首办责任制、信息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加大从基层选拔录用公务员的力度,共有29万人参加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7661人。初步建立现代公务员培训体系,在全国率先推出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231.8万人次公务员参加培训和网络学习。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160.5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率先在全省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和公开招聘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实行聘用制单位数和人数均达到总数的95%,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单位3579 家,完成岗位设置数 14.5 万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万人。推进职称评审工作社会化和职称服务均等化,创新职称评审方法,组织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55.1万人次,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和外来务工人员职称工作得到加强。军转干部安置制度不断创新,出台接收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和职务安排等规定,5年累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5332人,其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761人,妥善安置随军家属就业2490人,位居全国前列。

  5.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程度显著提升。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大力帮扶企业渡过国际金融危机,确保亚运会等特殊时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出台并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有效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大幅增加,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从无到有,劳动纠纷矛盾预防处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集中力量组织实施“金秋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劳资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对劳动关系突出问题主动出击、及时化解。5年累计对71.6万户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责令用人单位与113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40.5万名劳动者补办社会保险,为52.7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等共计14.6亿元。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守法和谐、诚信和谐、全面和谐”劳动关系评价体系,在全市163个街(镇)及2529个居(村)组建了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241万宗,办理来信来访50万件。

  6.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劳动者工资收入显著提升。初步建立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确定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试行事业单位津贴总量管理。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现教师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大体相当。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6%。稳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2010年首次在省公布标准基础上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00元/月,比“十五”期末增加了60.8%。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指导线实施制度。逐步构建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2010年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54495元,比“十五”期末增长61%。

  7.服务保障作用日益显现,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完成大部制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认真组织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机关服务年、深化服务促发展主题实践以及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构建了国内领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创建国内副省级城市首个垂直管理医疗保险二级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已近2000家。积极推进退休人员关爱举措,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9%。“广州数字人才工程”信息系统实现人事人才业务全覆盖,以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信息系统为主干的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成绩突出。实施“亚运人才战略合作伙伴计划”,开展“亚运人才直通车”专场招聘,落实专项人才保障任务,全面完成场馆运行和文明观众的组织保障工作,服务保障亚运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攻坚克难、不断发展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重要时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有:

  1.以找准定位、服务大局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只有按照市委、市政府“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总体要求,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放到党和政府的工作全局中去思考,放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谋划,才能把握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2.以敢想会干、勇于担当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理念支撑。只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行先试、敢于创新、主动作为,在困难中求发展、谋转机,着力改革创新制度体系,才能不断取得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成绩。

  3.以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根本指针。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不断强化以民生为己任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才能为群众解忧难、谋福祉,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4.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基本方法。只有抓住主要矛盾,着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大目标,同时统筹兼顾带动面上工作,实现整体提升,才能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保证发展活力和后劲不断增强。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既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发展机遇。

  1.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营造了良好发展氛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摆在十分重要位置。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印发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人才优先发展、确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的战略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才优先发展已成为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的工作重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经济稳步发展,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提供了坚实发展基础。现阶段我国处于重要战略发展机遇期,国内经济发展基础逐步巩固,随着区域一体化稳步推进,特大城市在区域竞争合作中的作用突显,为广州发挥区域龙头带动作用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十一五”期间,广州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经济发展实现大跨越,经济总量超万亿元,为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3.新的城市发展定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带来重大发展契机。《珠三角规划纲要》将广州的发展定位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赋予了“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大使命。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成功举办,极大促进了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广州以南沙新区、中新知识城等为重点打造智慧城市,建设国际商贸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国家创新型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必将更加需要大力发展人才队伍,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建立人才优先发展、持续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为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重大的发展契机。

  (二)面临挑战。

  1.建设幸福广州的宏伟目标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省委、市委鲜明提出了建设幸福广东、幸福广州的新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支撑建设幸福广州最为重要的基础之一。随着利益需求日趋多元化,人民群众对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更幸福美好生活的期望值将不断攀升。目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就业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群众社会保障需求日益增长,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资关系紧张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都迫切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幸福广州。

  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十二五”时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求必须把扩大消费需求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带动经济增长,要求必须顺应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稳定就业局势,优化就业结构,妥善处理关闭破产企业劳动关系,解决社会保障遗留问题。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带动经济增长,要求必须加快相适应的高层次、创新型、高技能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这些都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

  3.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仍存在不少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改革还不到位、体制尚未健全。在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格局下,部分企业“招工难”与部分劳动者“就业难”并存,结构性失业问题凸显。人口老龄化压力逐步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各类群体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有待扭转等等。这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健全社会保险体系,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智慧广州、低碳广州、幸福广州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本,和谐共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人才优先,高端引领——确立人才资源优势为“第一优势”,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不断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优化人才环境,激发人才活力,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促进人才科学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深化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加快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充分考虑先行先试过程中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把握好改革的力度、时机、节奏,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

  坚持统筹协调,优化服务——以建设幸福广州为目标,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通过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的动态调整和循序渐进的优化,实现大部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坚持强化基础,重点突破——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健全服务网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实际状况和水平,以及政府财力和事业发展阶段的不同,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三)发展目标。

  1.保持城乡就业形势稳定。健全大就业工作格局,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做好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万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70%以上。建立健全城乡平等的职业培训制度,建设2个-3个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就业培训基地,强化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城乡劳动者180万人,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20万人,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25万人。

  2.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更加突出。围绕建设国际人才港的战略定位,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面向全球汇聚各类优秀人才,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大力吸引培养海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造就数量规模大、结构层次高、整体素质优、创新能力强的国际化人才队伍,确立我市在国际和区域人才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十二五”期末,全市大专以上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83万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45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4.5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0∶40∶50。技能劳动者达到22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7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4万人。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达到5万人,每年引进长期在穗工作外国专家达到8000人次,吸引、扶持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300人,人才贡献率达到38%。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比例达到80%。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中高职教育,技工院校办学总规模达到15万人,其中非全日制(弹性学制)3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完成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并投入运行。

  3.社会保险体系更加完善。建立符合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的、统筹城乡和共享普惠的、均等化程度较高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十二五”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达到2889万人次,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达到780万人、840万人、424万人、525万人、32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万人,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各险种参保率逐年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3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910元,不断扩大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75%以上。

  4.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完善区(县级市)、街(镇)和居(村)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推进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更加迅速有效。整合市、区(县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资源,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化”、企业信息监控“网络化”建设力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升信访工作办结率和整体效能。

  5.收入分配新格局基本形成。统筹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努力形成分配秩序规范、分配关系合理、分配差距得到有效控制的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促进劳动者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不断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6.人事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推进分类管理进程,公务员考录、考核、晋升、奖惩、交流、退出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不断加强。

  7.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抓好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居(村)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十二五” 期末,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630万人,持卡率达到75%,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5%。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就业与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双转移”战略有机结合,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落实扩大和稳定就业政策措施,充实细化政策项目,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加强失业调控,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建设具有广州特色的失业预测预警和就业景气系统,健全就业工作责任制度。

  2.推进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扶持就业困难人员,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就业专项资金对就业保障体系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建设,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形成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一体化、就业机会均等化的良性发展机制。

  3.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开辟创业绿色服务通道,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补贴力度,扩大覆盖群体,不断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供创业培训实训服务,全面提高创业能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基地。

  4.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按属地原则理顺职业培训管理架构,形成政府引导、多种成分参与、运作规范、区域管理和宏观管理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培训管理服务模式,扩大覆盖对象,增加培训形式,构建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券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和补贴机制,促进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展有助于劳动者素质提升和稳定就业的新资助项目,探索建立企业、劳动者及政府三方参与的培训促进机制。

  (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广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作用,贯彻落实《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穗字〔2010〕11号文及其配套政策文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坚持以用为本,研究制定促进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实施办法,鼓励高层次人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穗工作。大力培养引进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积极推进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的认定评定和资助工作。充分利用 “羊城学者特聘岗位计划”、“羊城功勋奖”、“121人才梯队工程”等平台,大力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创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梯队培养机制,完善工作站评估制度,扩大设站规模,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建立“广州访问学者”和学术休假制度,创建高层次人才家园,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互动平台。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国家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精工工程,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试点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及评价制度,全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基地。开展“广州市突出贡献技术能手”评选和表彰,积极推荐广州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充分发挥技师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主阵地的作用,继续推进技工院校“273工程”,实施“稳规模、调结构、转方式、促质量”的发展策略,走“高端引领、内涵发展”的办学道路。推进校企合作立法工作,鼓励技工院校和企业深度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技师学院教师队伍,推进国家示范性技工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广州特色、领先国内、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和中高职业教育体系。

  3.加强人才国际化建设。推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重点面向海外,引进、扶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进海外人才,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加大柔性引进外国专家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聘请外国专家。积极拓展引进渠道,建设招才引智网站,在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发达国家或地区筹建引才工作站。推进外国专家文化交流基地和留学人员广州实习基地建设,创建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推广引进国外智力优秀成果,鼓励各类人才赴国外培训。

  4.加快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规划和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重点引进和培养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服务外包、重型设备制造、汽车、石化、高端钢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经济重点领域和教育、卫生、政法、宣传思想文化、防灾减灾、社会工作和特殊护理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开展紧缺人才需求预测,建立和完善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发布制度,畅顺引才绿色通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优化我市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发挥各行业协会、用人单位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建立紧缺人才的全方位、多层次培养体系。

  5.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适应我市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环境下竞争的要求,推进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快建设一支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加快培养造就一支与我市社会管理与服务需要相适应的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快速健康发展。

  6.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政策法规、服务标准、行政许可、执法队伍等“四个统一”。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推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扶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服务规范建设,强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引进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扶持龙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一批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带动行业整体发展。

  7.加强人才共享合作。积极开展中新知识城、天河智慧城、南沙智慧岛的“人才特区”试点工作,并逐步把“人才特区”工作扩展到广州科学城、广州大学城、天河中央商务区、黄花岗创意及网络经济区。推进广佛肇人才合作一体化,建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建人才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深化珠三角人才工作联盟,建立珠三角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我市人才工作在珠三角联盟中的辐射作用。贯彻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粤港澳合作框架协议,鼓励支持穗港澳三地人才交流,与港澳地区互派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与香港的职业教育培训、技能竞赛合作,共同推进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参与世界技能组织的竞赛和活动,以承办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工作为契机,争取我市集训基地成为国家永久集训基地。

  (三)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提升社会保险保障能力。

  1.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探索研究人口老龄化影响。整合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形成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大政策体系,逐步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构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地方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逐步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及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和工伤预防、补偿及康复“三位一体”的新型工伤保险体系,推进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和生育医疗管理办法。

  2.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科学调整养老金水平的正常机制,逐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促进企业通过建立企业年金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制度间、人群间的养老金水平差距。扩大和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制度,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合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积极发挥其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作用。逐步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调整扩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范围,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促进职业康复和伤残职工再就业。调整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常规项目和提高定额标准,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3.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扩面征缴机制和参保考核工作制度。大力推进非从业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加大对弱势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资助力度,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高效、全面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积极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渠道,努力实现保值增值。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运行要情专报工作,开展基金支付及存款管理的专项监督,加大基金的现场监督力度,完善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非现场监督能力。加强基金风险监控,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体系。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努力实现职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建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和示范区的组织领导机制,健全企业劳动用工诚信档案,完善和谐劳动关系评价体系标准。建立多层次劳动争议预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警机制,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调处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提升仲裁效能,提高办案效率。

  2.健全农民工管理服务机制。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务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粤东西北地区的对口帮扶和劳务对接,促进农民工有序就业。贯彻落实积分制入户政策,建立健全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体系,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及公共综合服务,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逐步将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新广州人的服务管理体系。推进农民工岗前综合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运转高效、信息互通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管理体系,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向街镇延伸。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能力,规范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管理,加大监察执法维权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强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多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形成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合力,妥善高效调处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

  4.提升信访维稳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市、区(县级市)、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信访信息化工作平台,推进网上信访工作。推动民生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次信访息诉罢访率。

  (五)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1.建立企业职工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完善“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政府监控指导”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和制衡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及物价增长相适应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占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比重。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大推动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推进工资指导线制度化、法制化,探索建立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非竞争性企业工资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

  2.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抓紧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管理,稳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推进建立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决定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

  3.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缩小区域间公务员收入差距。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探索研究公务员职级与津贴补贴挂钩的办法。研究建立津贴补贴水平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因素确定的调控机制。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1.继续完善公务员管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公务员聘任制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和监督约束。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开展新一轮公务员大规模培训。做好政府系统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设置工作,完善公务员跨区域任职交流制度。

  2.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做好聘用制度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衔接,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具体办法,加强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加强工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考试考核巡查机制,积极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管格局,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

  3.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重实践、重业绩、重贡献并符合创新型人才特点的评价方法,开辟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允许破格申报,实行特殊评审。创新职称评审办法,不断扩大职称量化评审范围,推行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制度。推进职称服务均等化,强化非公有制组织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职称工作。创建“广州职称”网,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4.创新军转安置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建立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问责制,加大对接收单位主要领导问责力度。改善分配办法,加强指令性安置力度,探索对团职人员和政策照顾人员的指令性安置做法。坚持计划分配和市场配置相结合,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和系统按考核考试成绩排名竞选职位的安置办法,合理使用和充分开发军转干部人才资源。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推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军转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完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稳措施,确保我市军转干部总体稳定。探索建立货币安置随调随军家属办法。

  (七)强化能力建设,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1.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以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农民工管理服务、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人事人才管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普法宣传、劳动保障监察等为重点,有效整合服务资源,健全完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以我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为契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下沉街(镇),全面建立街(镇)和居(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畅通政府购买服务的多元化服务供应渠道,强化“12333”劳动保障热线功能,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科学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注重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使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2.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积极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下沉、管理上移”,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推进区、县级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数字化,构建全方位、多维度、全天候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和分级管理,实现医疗费用结算及参保人就医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

  3.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建设覆盖城乡退休人员和老年居民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加大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投入,完善基础建设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建立统筹城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多元化模式,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退休人员社区学习教育、医疗保健、困难帮扶、关爱救助和文化健身活动等养老服务,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窗口,推进网办项目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注重信息安全建设,加快电子认证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加强容灾备份系统建设。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数据标准,加强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加强数据统计分析,促进统计数据资源共享,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信息化建设,提升业务信息化应用水平。

  5.推动区域对接协调发展。推进广佛同城化、广佛肇经济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广阔的高效服务。加快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和社会保险数据共享,推进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一体化,建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互认制度,逐步实现生育保险同城化。建立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体系,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模式,加强与省际、省内城市异地就医经办合作。加快推进人事人才服务对接,提升广州人才集聚辐射能力。

  6.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根据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围绕本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政策导向, “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10项基础性、全局性和示范性的重大项目,夯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重大项目主要有: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对外综合服务场地、广州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大厦、广州市海外智力创新示范基地、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广州市6所市级财政核拨经费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校区建设、广州市医疗保险二级经办机构服务场地、广州市社会保险档案馆、广州人才“智慧云”工程、广州市“智慧社保”信息化工程。重大项目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年度计划中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把本规划的实施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把确定的发展目标、具体指标和主要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地得到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健全政策法规。

  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推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出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广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规定》(穗府〔1995〕133号)、《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法》(市政府令〔1998〕12号)、《广州市关于对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穗府〔1988〕90号)、《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市政府令〔1999〕10号)、《广州市人才流动管理规定》(穗府〔1992〕64号)等政府规章。以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加快劳动关系法制建设。以社会保险法实施为契机,修订完善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专题的调查和研究,促进管理服务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的科学性。

  (三)加大财政投入。

  建立健全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积极保障机制,按照相关法律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逐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费保障能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四)完善体制机制。

  加快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体系的优化,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适应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农民工综合服务等组织体系,积极争取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配套的管理权限,提高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五)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大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大系统内部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活力,促进队伍业务水平的提升。加快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以及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大力加强行风、政风、作风和廉政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

  (六)做好舆论宣传。

  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宣传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加强舆情分析,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增强宣传实效。大力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宣传表彰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榜样的示范效应和鼓舞激励作用,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主要指标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重大项目


  主题词:人事 劳动 规划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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