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文件


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现将《广州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事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9月

  
广州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南中国乃至东南亚一流的人才队伍,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推进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印发广东省人才“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发〔2007〕246号)的有关精神,现就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才发展“十一五”规划》(穗人发〔2007〕83号,以下简称《规划》)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好《规划》作为推进我市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
《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新时期、新阶段我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对实现“一流竞争力、一流配置、一流环境、一流效益”的人才发展目标作出了重要部署,是“十一五”时期我市人才工作总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规划》作为推进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认识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战略,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我市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分工原则
贯彻落实《规划》,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密切配合。要按照以下分工原则,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
1、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紧扣《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从规划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改革落实等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对《规划》有关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
2、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规划》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公共服务领域和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将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自主行为的领域,不作目标和任务的分解。
3、明确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落实《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
(二)任务分解
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1)开展领导干部分级分类培训,选派优秀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脱产培训,选派市管优秀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国(境)外政府部门、著名大学学习培训。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人事局协办。
(2)坚持和完善挂职锻炼制度、干部交流制度,有计划地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基层干部到机关挂职。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人事局协办。
(3)加强党政“一把手”的培养和储备,提高 “一把手”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4)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准确引导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5)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领导干部辞职制和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6)坚持选派一批综合素质较好的年轻干部和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人事局协办。
(7)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形成合理的人才配置。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妇联协办。
(8)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公务员队伍,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制定分级分类的公务员培训积分制管理办法,落实大规模培训公务员的任务要求。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协办。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9)有计划地安排全市重点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者,进行全面培训,培育一批熟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适应市场竞争、自主创新意识强的优秀企业家。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主办,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市人事局协办。
(10)加快建立以绩效目标为核心,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国企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逐步实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主办,市委组织部协办。
(11)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合力推进职业经理人开发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信息库,制定职业经理人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主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协办。
(12)抓紧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建立“行业联系、区域联系、社区联系、党团联系”的民营企业家联系网络。此项工作由市委统战部主办,市经贸委、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协办。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3)实施广州市“121”高层次人才梯队工程。在市属单位培养10名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两院”院士后备人选,2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后备人选”,100名在学科专业领域起骨干带头作用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后备人选。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协办。
(14)创新柔性流动机制,实行“驻地专家制度”,努力聚集海内外优秀人才为广州服务。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协办。
(15)实施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集聚10000名高新技术、金融、法律、贸易、管理以及基础研究、社会科学等方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侨办协办。
(16)支持我市科技专家参加国际性研发计划,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专家发起和牵头开展重大国际合作科研项目,有计划地向国际社会推出一批已有一定成就和影响力的高层次科技专家。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主办,市外办、市人事局协办。
(17)研究制定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协办。
(18)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涵盖率达95%以上,每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天。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
(19)完善政府决策咨询专家队伍的建设,鼓励和组织各类知名专家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对重点学科和名牌专业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指导。此项工作由市政府研究室主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协办。
(20)组建社会工作者管理服务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评定,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整合政府、高校和社会资源,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团市委协办。
(21)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高水平、高素质文化名人。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社科理论等领域培养和引进一批优秀专家学者,建设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具有广州特色的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队伍。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化局协办。
(22)大力实施“亚运人才工程”,重点引进培养亚运会服务人才和体育竞技人才,增强亚运会的人才后续效应。此项工作由市体育局、第16届亚组委主办。
4、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23)抓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等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实施“名师带徒工程”。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主办。
(24)推进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工程建设。在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和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业绩和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25)着力构建高职院校和工科高等院校以及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企业与院校、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主办。
(26)定期开展技术能手评选活动,实施“农村青年培训工程”,配合“科技富民”工程的实施,加大科技知识普及力度以及科技成果在农村的推广应用。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协办。
(27)探索开展农村技术工种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快建设一支能够推动农村脱贫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能工巧匠和农业企业家队伍。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人事局主办。
(28)建立农村人才后备梯队,在大学毕业生中挑选部分有条件的人才到农村任职或挂职锻炼,为农村储备后备领导人才。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主办,市人事局协办。
5、促进区域和产业人才合理分布
(29)重点推进珠江新城、广州新城、白云新城、广州科学城及周边地区、南沙地区、大学城及周边地区、白云国际机场及周边地区、铁路新客站周边地区、萝岗中心区、琶洲地区等十大重点发展区域的人才开发,为以上重点区域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主办,市人事局协办。
(30)制定和完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人才政策,有效集聚国内外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人才。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主办。
(31)选派一批综合素质较好的年轻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到中心镇任职或挂职。加强中心镇的产业人才集聚。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人事局协办。
(32)依据广州产业“高增值、强辐射、大产业”的发展方向,大力抓好汽车、石油化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房地产等重点产业人才资源集群开发。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发改委协办。
6、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
(33)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调整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结构,实现人才培养从重学历向重能力转变。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主办。
(34)建立高等学校培养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有效机制,引导高等学校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进一步完善广州大学城建设,使广州大学城成为华南地区高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交流的中心和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国家一流大学园区。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协办。
(35)进一步完善包括具有社区群众性教育功能的各类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终身教育网络。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培训委托机制,推进培训事业市场化,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和管理机构建设。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主办,市教育局协办。
7、完善人才市场和公共服务体系
(36)推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及资源共享,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发改委协办。
(37)推进广州人才市场基地工程建设,为各类人才和企业提供先进的服务场所和优质服务。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协办。
(38)积极与国际人才市场接轨,发展国际人才中介服务,积极引进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发改委协办。
(39)实施泛珠三角人才智力共享工程,建立泛珠三角大城市人才资源开发协调机制,积极促进泛珠三角大城市在人事代理、资格证书互认、人才培训、人才派遣等方面实现相互贯通和资源共享。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
(40)推进数字人才工程和人才资源库建设工程。建立人才资源库,完善人才资源开发运行监测体系和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人才资源发展报告。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
(41)坚持每年有计划地组织我市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到全国重点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每年引进一批我市急需的高素质高校毕业生。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协办。
(42)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政策力度,建立高校毕业生“准就业”见习制度。全面落实新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制度和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制度,不断完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机制。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协办。
8、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43)健全市委统一领导、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第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订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办。
(44)加快人才立法步伐,加强相关部门立法协调,每年有重点地出台若干人才工作政策法规。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协办。
(45)成立广州人才协会,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人才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组织人才协会会员机构积极向党委政府举荐人才。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市人事局协办。
(46)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机制。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协办。
(47)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建立和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协办。
(48)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长效激励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主办,市经贸委协办。
(49)建立重要人才信息档案。对涉及国家机密、国家安全并掌握核心和关键技术的重要人才,制定保护、激励政策和规范流动的办法。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主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科技局协办。
(50)完善人才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对核心人才、骨干人才和“柔性流动”人才进行补充保险。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协办。
(51)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的转移和衔接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探索“分灶核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模式。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协办。
9、完善人才投入和规划实施机制
(52)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市财政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每年适当增长。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办。
(53)研究制定人才投入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办。
(54)抓紧制定实施规划的具体目标和保障措施,及时分析和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人才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负责。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切实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协调难度大。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自担负的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人才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充实人才工作力量,落实责任,抓紧开展工作。健全实施《规划》的组织机构,将“广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广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市人事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为副主任。广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实施的具体工作。各主办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其他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承担的任务。
 (二)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推进实施。各主办单位要抓紧与协办单位研究制定落实各自所担负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提出进度安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有关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需于2007年10月底前报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向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规划》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需要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的问题。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的职能,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措施,及时收集掌握有关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完成。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