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发改社〔2007〕92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006-2010)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推进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关键时期。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把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要求,为实现广州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十一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工作进展

    “十五”期间,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具有广州特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体系,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

    1、促进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就业方针政策的同时,我市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性地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服务机制初步建立。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构建了城乡一体化、软硬件兼备、四级联动(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的就业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效果。

    ——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到2005年末,全市城镇从业人员254.66万人,比2001年增加20.43万人,增长了8.72%。城镇登记失业人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下降。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从2001年末的9.16万人下降到2005年末的5.42万人,年均减少0.7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由2001年的每月10万人下降到2005年末的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1年的3.76%下降到2005年的2.08%。失业人员再就业率逐年上升,由2001年的60.5%上升到2005年的74.26%。“十五”期间,广州共有82.72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比“九五”期间的43.33万人增加了74.78%。

    2、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十五”期间,我市着力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在解决一系列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取得实效。

    ——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额稳中有升,为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至2005年底,全市社会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6.49万人(其中离退休人数51.50万人)、234.07万人、168.34万人、91.24万人、208.58万人,前4项社会保险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52.89万人、54.62万人、62.10万人、22.70万人,分别增长34.78%、30.87%、58.46%和33.12%。2005年末参加医保人数比2001年末启动时的51.87万人增加302.11%。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4.58亿元,比2001年末增加150.25亿元。2005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994元,比“九五”期末的634元增长56.7%,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也有了不同程度提高。

    ——社会保险的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十五”期间,已基本构建起企业最低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退休人员最低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具有广州特色的“五道防线”保障体系。实现了社会保险市区一体化管理,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了统一的办事规程和工作流程。社会保险管理手段不断改进,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初步建立了市级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了统一参保、统一征缴和多险种业务统一处理。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已有48.25万人实行了多种模式的社会化管理,初步形成了管理手段网络化、管理模式目标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管理方式人性化、服务内容多元化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工伤康复中心,为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提供了条件。

    ——社会保险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在创新机制,解决社会保险热点和难点问题方面取得突破,在解决因体制改革过程中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取得进展。出台了《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现了职工医疗由就职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移的突破,为员工参与市场竞争解除了后顾之忧。出台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至2005年末,全市已有531家企业86996名退休人员通过该办法参加医保,其中71003人通过政府借款方式解决了参加医保的资金问题。出台《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出台《关于跨统筹区进入本市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既促进人才流动,又保证了我市养老基金的完整和安全。出台《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保障其住院和特殊门诊的需求。同时,注意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建立了“基金重大事项和非统筹待遇支付报告制度”和“基金监管数据库”,普遍实施了社会保险稽查制度,形成了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3、劳动关系调整取得新的成效

    “十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了劳动关系管理能力,积极构建了与相适应加强了劳动关系协调能力,

    ——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更加强化。“十五”期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成效显著,已建立14个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8721个企业和区域性、专业市场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队伍达27783人。五年间共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8742宗,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全国的十二分之一。其中,立案受理61840宗,涉及劳动者人数114144人,涉案经济标的达11.46亿元,结案率保持在95%左右。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十五”期间,一是建立起由市劳动保障局(代表政府)、市总工会(代表劳动者)和市企业家协会(代表雇主)三方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将这一制度推广到区、县级市,并开始将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向街镇延伸。通过协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定本市最低工资指导线、加班工资基数,保护劳动者权益;二是加强对国企改制职工安置工作的管理,严格规范职工安置方案制定和实施程序,积极筹措财政资金解决国企职工分流问题,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到2005年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2.5%,全市共有3471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员工124.97万人。

    ——劳动保障监控网络初步形成。“十五”期间,开通了“一条热线”(电话咨询和投诉举报热线),构建了“二个网络”(劳动保障队伍监控网络和企业工资信息化监控系统),建立了“三支队伍”(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队伍、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队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实施了“四级监控”(市、区和县级市、街镇、村居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控),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持抓好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执法专项检查三结合工作。具有广州特色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初步建立。

    4、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十五”期间,根据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以服从和服务于就业工作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知识、技能和素质为主要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乡劳动力“定向培训”和“定单式培训”,逐步形成了以需定培、以培供需、以培训促就业的良性机制。

    ——培训机构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已经设置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公益性职业培训机构55个,企业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68个,开设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专业近200个。实现了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由市、区(县级市)两级专项资金资助。

    ——技能鉴定成果丰硕。高技能人才评价和考核体系建设取得进展,逐步构建了社会化、科学化、广覆盖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实行了企业技师考评、技师社会化考评和技能人才“特殊”和“转系列”认证制度。全市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2003年为109.05万人,2004年为126万人,2005年达到了135万人。

    ——技工教育蓬勃发展。“十五”期间,技工教育得到蓬勃发展,学校在校生达到6.54万人,比“九五”时期增加了3.54万人,增幅为84.7%,五年间全市技工学校为各类用人单位和企业一线生产岗位输送技能人才6.3万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一批优质技工学校通过了等级评估。

    5、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突破。“十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各级劳动力市场设施日趋完善,市、区两级建立起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益性职业介绍机制。到2005年末,全市劳动力市场建筑面积达到22000平方米,配套设置逐步完善,运作和管理日益规范。

    ——劳动保障部门职能进一步转变。初步形成了政府部门—劳动力市场—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尤其是通过改革,转变了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管理模式,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制定和颁布了广州市工资指导线,进一步健全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二)基本经验

    “十五”期间,广州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基本经验:首先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广州市积极实施战略调整,将劳动保障工作置于关系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创业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来抓。其次是将劳动保障工作作为促进就业、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始终坚持依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来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通过职业培训,优化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结构,有效地促进全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广州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催化剂,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三是始终不渝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不动摇,广州市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和重镇,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思路,着力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创新。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四是政府加大了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力度。随着广州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的增强,市政府加大了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投入,保证有足够的财力来支撑劳动保障工作的发展。“十五”期间再就业专项资金就从2001年的600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5亿元,五年共投入了4.91亿元,有力地支撑了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设立多项全市性专项资金用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政府资助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金” 6400万元、“提高本市企业早期退休人员生活待遇补贴专项经费”1.46亿元、“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1000万元等。

    二、“十一五”期间有利条件和面临的挑战

    (一)有利条件

    中央和广东省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保证,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把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要求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精神,广州市将更加重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社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工作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将更加重要。同时,中央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为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方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广州市经济继续稳定快速增长,为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劳动保障工作已有的工作成绩和进展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这些都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在未来五年,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随着社会结构快速变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快速调整、广州市城市功能优化,全市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会不断增多和趋于复杂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将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1、就业压力依然很大

    未来五年,我市将面临五股就业洪流,一是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加大,结构性失业人员还会增加。二是改革过程中历年沉淀下来的就业困难群体,由于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加上其中部分人就业观念上存在问题,使这部分人再就业的难度很大。三是大学扩招后毕业生人数将大幅度增加,新增就业的需求越来越大。四是随着我市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转居”人数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越来越多。五是转业复员退伍军人要求提高就业质量。加上持续涌入的流动人口,我市规模不断增大的就业压力还将持续存在。

    2、社会保险工作难度增大

    未来五年,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将处于加速健全完善期,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工伤医疗及生育医疗制度等有待全面建立;养老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进一步消化;医疗保险有待覆盖到广州市城镇户籍的全体人员,部分困难企业因资金问题仍未能参加医保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社会保险筹资渠道单一,统筹层次偏低,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人们的预期需求存在较大距离;农村社会保险体系有待探索建立。另一方面,我市社会保险面临来自城市人口老龄化、农民城镇居民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等多方面的压力。

    3、劳动关系更加复杂

    未来五年,我市就业供求结构性矛盾尖锐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就业形式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力流动频率加快,这些都将使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多变。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将进一步显现,转制企业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更加突出。企业工资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构不尽合理、调控方法和手段不完善、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较为突出,部分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对和谐劳动关系的深层次影响亟待解决。部分非公有企业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部分企业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不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现象仍将存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较薄弱,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劳动关系领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4、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更加迫切

    未来五年,随着广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将对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而目前职业培训管理体制不顺、职业培训投入不足、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不强、培训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不解决,将制约有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的认识,改变技术工人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与发展经济、提高产业竞争力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局面。而广州经济发展转型,产业多元化带来就业方式多样化,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并存,灵活就业人员增加对职业培训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战略部署,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构建和谐广州的目标,坚持劳动保障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方针。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和促进充分就业,切实支持和发展创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加大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问题。使广大劳动者享有比较充分的就业、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比较和谐的劳动关系,为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劳动保障工作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劳动保障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突出劳动保障工作的改革创新,突出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二是保证劳动保障工作整体功能履行充分。突出形成劳动保障工作自身的比较优势,努力朝着“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险体系比较健全,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推进。三是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劳动保障工作的首位,特别注重对影响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突发因素的处理,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四是改革创新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作用,通过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和整体效能。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为我市现代化大都市的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

    (三)预期目标

    1、劳动就业

    “十一五”期间,重点围绕建立统筹城乡的平等就业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确立培训促进就业的就业理念、构建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扩大和促进就业,着力健全具有广州特色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稳定性。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重点解决好结构性失业问题。继续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难群体的再就业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质量,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就业条件,积极引导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

    “十一五”期间,着力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拓宽就业渠道,继续保持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70%以上,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率达55%以上;“零就业家庭”1人以上就业率为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左右。积极做好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农转居”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等人群的就业安置工作,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程。

    2、社会保险

    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运行水平和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效能,使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进企业年金制度,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

    ——积极推进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落实“农转居”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探索建立农村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失业保险失业预防体系和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失业保险失业预防、失业保障和促进再就业三位一体的体系建立。

    ——建立覆盖广州市城镇户籍人员和农民工的医疗保险体系,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制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老工伤及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伤残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逐步扩大生育保险参保人群和项目,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

    不断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险费有效征缴机制,强化征收管理,建立起扩面、征收、稽核、管理四位一体的征收体系。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5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80%以上。

    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根据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逐步将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从单位管理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和社区管理。完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体系,加快退休人员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不断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规范和完善管理服务制度,满足退休人员社会养老需求。到“十一五”期末,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保持在99%左右,其中社区管理率达到80%以上。

    3、劳动关系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十一五”期间劳动合同签订率争取达到90%以上,成立工会的企业和行业普遍签订集体合同。

    健全劳动关系管理机制,在街道和工商业发达的村居全面建立区域性协调劳动关系组织。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企业、行业的集体协商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上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社区”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高效运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实现仲裁员队伍职业化、仲裁程序专业化的目标,使弱势群体的劳动保障权益和救济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促进形成市场化的企业工资决定和协调调控机制。建立工资分配调控机制,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全体职工工资水平正常增长和福利水平的提高,较公平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4、职业培训

    “十一五”期间,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在继续推进本市失业人员、农转居人员、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同时,全面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补贴的外来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达100万人次以上。

    “十一五”期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年递增速度保持在6%以上,拥有技能人才190万人以上,技能人才等级结构明显改善,形成一支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中、高级工为主体的高级蓝领技能人才队伍,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

    全市要建成3所以上国家级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以局直属技校为基础,建成6个集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功能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实现在校学生总体规模达到9万人(其中市劳动保障局直属6所技工学校在校学生总规模达6.5万人)。坚持实施“双证书”制度,技工学校学生参加技能鉴定率达到100%,主体专业鉴定通过率达到96%以上,毕业生就业率确保达到96%以上。

    5、劳动保障监察

    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查处拖欠工资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监察职责。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防控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提高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能力,完善与工商、公安、建设、法院、工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协同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

    逐步建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预防控制体系,及时预见和发现违法行为,提高违法行为预防能力,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大力推动以工资支付电子监控为主的预警系统和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展劳动保障年审的预防功能,逐步形成一个“职责分明、预防有效、重点突出、反应迅速”的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劳监、仲裁、信访、法制等业务机构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主要思路和政策措施

    (一)稳定就业局势,完善就业机制

    1、完善就业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就业是民生之本,全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作用,切实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加强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再就业投入为保障,以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为重点,调整完善考评方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有效的促进就业机制。

    2、建设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综合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3、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消除造成城乡就业分割的体制性障碍,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管理制度、就业准入管理制度、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改善就业环境,形成促进城乡统筹就业长效机制。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的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回流农村。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整合公益性职业介绍和公共就业服务资源,继续加强和完善街、镇一级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落实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将就业服务网络向村(居)延伸,夯实就业服务平台基础。二是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水平。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信息网络,并向村(居)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延伸,逐步建立实现四级就业服务平台业务协同处理、数据及时传播、统计分析功能齐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能为劳动者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的管理服务体系。三是落实人本服务理念,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和失业登记、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劳动事务代理等 “一站式”服务,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5、建立岗位需求预测和失业预警制度。一是建立岗位需求预测制度。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劳动力市场岗位供求和工资水平等信息,引导就业培训机构不断跟踪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培训内容,避免就业培训的盲目性。引导劳动者适时摆正位置、调整心态,针对岗位需求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对劳动力市场的适应性,促进就业。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制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等方面情况,及时跟踪劳动力市场就业、失业人员变化情况,加强失业形势分析、监测,评估失业趋势,确定失业预警线,一旦失业状况指标接近或达到预警线,即发出预警信号,启动应急预案缓解矛盾。

    6、加强流动人员就业管理。积极探索对流动人员有效调控的办法,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鼓励根据本市发展需要引进、吸收高素质、高技能、紧缺人才,控制和减少低素质、低技能人员盲目流入。积极发展地区间劳务交流和劳务协作,探索劳务协作新模式,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信息手段,开展远程招聘,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合理有序流动。

    (二)完善社保体系,提高保障水平

    1、未来五年,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先将已改区的番禺、花都纳入市级统筹范围,然后逐步将增城市和从化市纳入市级统筹,提高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探索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探索和推行社会保险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管理模式,建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有效机制,研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口快速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

    2、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逐步解决消化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在“十一五”期末建立起地方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努力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农转居”人员和城市规划范围内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创造条件争取在“十一五”期末实现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探索建立农村农民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实现养老保险覆盖城乡居民。着力研究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办法。

    3、提高失业保险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实现失业保险由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向失业保障、失业预防和促进就业再就业三位一体的体系功能转变。

    4、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研究出台未成年人、到达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退休待遇条件的人员、"农转居"人员以及农民工等人员的医疗保险政策。建立适应不同经济承受能力人群的大病统筹、个人医疗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以及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深入研究医疗保险资金结算偿付办法,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市、区(县级市)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

    5、规范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险制度。制定公务员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完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将本市工伤保险统筹前的“老工伤”和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伤残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并享受有关待遇。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管理办法,制定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和工伤早期康复介入标准等一系列规范。

    6、在现行生育保险制度框架下逐步完善政策体系,提高生育保险立法层次;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同时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公务员生育医疗管理办法。

    7、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独立标识的参保缴费、就医消费状况并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时联网结算的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两个信息系统,对工伤认定、工伤医疗费结算、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工伤康复和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及生育待遇支付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减少成本。推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面使用社保IC卡作为就医及业务办理的凭证。到“十一五”末,实现医疗保险信息网络连接500家定点医疗机构、500家定点零售药店以及财政、地税、卫生、药监、银行等部门。

    (三)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十一五”期间,要把构建劳动关系社会管理的新体制和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

    1、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变更、中止、解除、终止行为,强化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推动必备内容之外条款的经常性、制度化的协商,在建筑、饮食、轻纺工业企业,特别是在农民工中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促进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和切实维护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权益。使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加强劳动保障管理的突破口和落脚点。

    2、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推行以集体协商和集体协议方式确定企业和行业劳动标准。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把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作为推动集体协商制度的核心内容。鼓励工会或职工代表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福利待遇等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协议,切实加大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力度。

    3、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积极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协调解决地区和行业性重大劳动关系问题,使协调劳动关系各方逐步在各自领域充分发挥组织引导和沟通规范作用。积极推进各级协调劳动关系组织的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行业和区域性第三方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形成整合和协调企业、职工和社会利益的新机制。

    4、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社区”活动。从2006年起,逐步在各类企业和社区(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社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努力做到督促企业100%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为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各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自主协调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企业良性发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建立每年定期进行集体协商制度,形成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人人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企业以劳动关系和谐为荣的企业文化,夯实和谐劳动关系的思想和物质基础。

    5、改革现行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推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一是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推进社会和谐、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二是加快劳动仲裁员职业化建设步伐。通过建立健全劳动仲裁员资格准入和考试制度,职称评定和技术等级制度,年审考核和流动备案制度,以及办案监督和错案追究等制度,全面提升劳动仲裁员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三是建立高效快捷规范的劳动争议处理新机制。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分类处理,提高解决劳动争议的效能。通过强化仲裁机制、简化和规范办案程序、加大调解处理力度、实行调解前置程序、规范证据制度、改革庭审方式、缩短庭审时间、改革仲裁文书等措施,建立高效快捷处理劳动争议的新机制。

    6、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维权维稳为主线,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的各项机制。充分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力,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尽快建立建筑行业工资支付预警机制、建立欠薪保障基金,下大力气把建筑行业突发事件数量降下来;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劳监队伍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

    7、做好信访工作。针对当前劳动保障领域的非正常上访和聚集上访等问题,认真开展细致、系统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及时处置。加大领导包案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信访疑难问题。落实工作责任制,把信访维稳工作重心下移、责任下移、关口前移,强化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在处理劳动保障和维稳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

    8、完善工资调节机制,发挥工资对劳动力市场的导向和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利益分配协调作用。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企业人工成本预警等制度。促使工资增长与产业结构及人才结构优化升级形成良性互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有效调节、限制非竞争性行业、企业过高工资收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分配水平,促进企业各类人员工资与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发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1、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劳动力资源。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体系,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满足经济发展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大力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区、县级市开展引导性培训,形成层次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具有创业条件和意向的劳动者进行提高创业能力的培训。全面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依托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以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的、以就业为导向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积极组织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以转移就业为目标的培训。以培养技能型农民工为目标,组织在穗农民工开展定向培训和“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就业率。

    2、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多渠道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交流、使用、激励和保障的新机制,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技师学院、企业行业和各类社会团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完善培训体制和创新培养方式;健全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以职业技能竞赛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和技术交流活动;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激励、表彰奖励机制,完善高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新格局。

    3、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立促进技工学校稳步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市劳动保障局属的技工学校办成职业技能教育的示范性培训基地;加大扶持民办技工学校的工作力度,促进民办技工教育加快发展。健全和完善以技工学校为依托、学历技能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推进技工学校智力扶贫和教育扶贫工作,适时扩大扶贫规模,把技校招生工作与贯彻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的目标。利用优质技校资源,高标准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创出广州特色。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劳动保障水平。

    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原则,在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上,全面建成和完善覆盖全市、规范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主要业务的对接、整合、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信息化综合管理,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

    “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主要包括:

    1、建立统一的覆盖各项业务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全面建设和完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向上连至省级数据中心,横向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连通政府各部门,向下覆盖全市各级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全市劳动保障数据集中处理的生产区、交换区和决策区,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就业三大子系统,建立企业和个人劳动保障电子档案,促进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同办理,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业务和服务的一体化,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全程信息化的目标。

    2、完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载体,整合管理和服务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业务办理和信息服务。完善劳动保障统一门户网站,建立健全 “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构建社区“一站式”劳动保障信息平台,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制度,初步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一卡通”、“一线通”、“一网式”和社区“一站式”管理和服务。

    3、建成全市统一的劳动就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处理600万劳动者劳动就业需要,为劳动就业提供管理和服务信息技术支撑,开通网上视频招聘等功能。

    4、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的劳动保障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内外网信息资源,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审批,一站式发布,全面推进局系统办公自动化,建立视频会议系统。

    5、逐步建立劳动保障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劳动保障主要指标监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变动情况,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6、建立全方位一体化的安全防范体系。通过用户的安全认证、加密、数字签名,病毒入侵防范和安全审计,建立容灾备份恢复系统,确保劳动保障数据安全和业务运行不中断,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劳动法规建设,提升管理队伍水平

    1、全面贯彻依法行政精神,完善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制定适合本市实际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法规和制度;继续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适合本市的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办法,建立集体合同签订、劳动争议协调的程序性规范。提高本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法律层次,对条件成熟的规范和做法申报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加强实施广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措施,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实行持证上岗的资格制度;基本建立行为规范、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2、加强劳动保障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编制《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掌握劳动保障政策的平台;组织各种咨询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针对用人单位各类管理人员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工作。

    3、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建设,建立一支开拓创新、务实为民的劳动保障事业工作队伍。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大力提高工作效能。

    4、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依照市的要求,实施党政干部“大培训、大提高”计划,5年内完成把所有党政干部轮训一遍的任务。加大干部队伍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激发终身学习需求。通过组织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优化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5、根据工作需要扩大劳动保障人员编制、增加人员、充实力量,解决劳动保障工作量迅速增加与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问题。

    五、基础建设和重点项目

    (一)劳动保障基层综合工作平台建设

    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构筑街道和社区基层服务网络和工作平台,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将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延伸到街(乡镇),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工作职能,使人民群众得到及时便捷的劳动保障服务。

    劳动保障基层综合工作平台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各项劳动政策法规;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引导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3、负责经办或者协助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本区域内劳动就业、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劳动保障监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有关业务工作。

    (二)加快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

    完善广州市各级劳动力市场设施,提升流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基地功能,发挥广州及珠三角地区经济实力强的优势,将广州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建设成为功能齐全、服务一流、机制完善、辐射力强的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标杆式市场,成为外来流动人员就业求职培训的重要基地。为配合南沙、萝岗区发展,“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快建设完善南沙和萝岗区劳动力分市场。

    (三)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整合业务资源,改建、扩建现有办公场地,建设适应社会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受理大厅。

    建立以市为一级管理部门,区(县级市)为二级管理部门的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体系,实现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影像化管理。建立一支懂业务、专业化的社保业务档案队伍,建设一个符合国家档案安全保护和库房管理标准的现代化档案专用库房,集中管理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

    建立垂直管理的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将医疗保险服务向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延伸。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现社区医疗保险服务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对接,最终建成二级经办机构、三级服务网络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为参保人提供优质的医保服务。

    (四)推进职业技能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

    “十一五”期间,为适应广州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需要,本市将整合现有资源,重点建设1个规模适度、资源共享、设施先进、具有示范导向性、面向社会的,提供技能实训和考核鉴定、职业标准开发服务的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

    充分依托现有技工学校的教育培训资源,重点完成6个集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在职职业技能晋升培训的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任务。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做大做强国家级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州市机电高级技校和广州市高级技校)和省级的实训基地项目(广州市冶金高级技校、广州市公用高级技校、广州市轻工高级技校等),重点推进广州市高级技校模具和电工实训中心、广州市冶金高级技校先进制造技术和信息技术实训中心、广州市机电高级技校机电和数控技术实训中心、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交通类实训中心等项目的建设,积极开展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农民工岗前综合教育基地建设。根据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构想》的要求,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性转移和在穗农民工的技能型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本市拟建设1个市级示范性农民工岗前综合教育基地,通过开发适应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教材,完善政府培训补贴政策、购买成果制度和单项职业能力证书制度,对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在穗农民工的实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技能培训,促其稳定就业。

    (五)开展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街道社区退管服务体系。将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心下移至街道社区,形成“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二是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化管理信息网络。三是建立市退休人员思想教育基地。发挥市退休职工老年大学的作用,各区成立退休职工老年大学分校,加强对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建设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实现市、区(县级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联通。在条件具备时,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逐步向居委、自然村和各类用人单位延伸。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网络,形成“三级机构”(市、区(县级市)和街(镇))、“四级网络”(市、区(县级市)、街(镇)、居委(自然村))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主要措施:一是按1:10000的比例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二是在全市配备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1000人;三是巩固5000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四是在区(县级市)按街3镇5的要求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全市配备950人左右;五是按照法律法规,完善街、镇劳动保障队伍。建立我市“四队一体”(四支队伍,一体化管理)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完成我市日益繁重的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七)加强劳动仲裁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建设“三级仲裁、四级调解”工作网络。建立市、区一体化仲裁组织,在中心街镇劳动仲裁派出庭和村居劳动调解组织,按年均案件数与仲裁调解员100:1的比例配备仲裁调解员,并配备必要的办案场地和设备,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础。

    (八)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

    加快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劳动社会保障主要业务在网络、数据、安全、应用和服务等层面上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整体效能。“十一五”期末,全面实现市、区、街、社区四级网络畅通,为社会保障业务全面覆盖城乡提供网络支撑。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劳动保障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数据中心,形成数字化、网络化、规范化的信息流和业务流。健全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数字证书的全面应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实现劳动社会保障主要业务网上办理。建成配备150条电话线、60个人工坐席的广州市劳动保障12333呼叫系统,建立WAP、多媒体终端等服务方式。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市民)卡制度,实现社保(市民)卡在劳动社会保障领域的全面应用,覆盖医疗、工伤、生育、养老、失业各险种参保人群,整合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管理和服务。构建劳动保障社区信息化综合平台,实现社会保障业务在社区延伸和整合,为市民就近提供社保业务办理的“一窗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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