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穗劳社函〔2009〕422号

发布时间: 2009-03-25  来源: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09年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

   为做好我市2009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将《2009年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就业处反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9年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为契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就业形势的冲击,以稳定就业为第一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就业充分就业体系,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2009年,全市力争年度新增就业人员20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70%以上,其中“4050”人员就业率达55%以上、“零就业家庭”一人以上动态就业率(登记一个月内实现就业)达100%、企业员工劳动用工备案率达95%以上;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实现新突破,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初步显现,全市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全市65%以上社区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下。

   一、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构建大就业格局。

   (一)要健全完善我市扩大就业和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进一步修订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我市(区、县级市)一些重大项目的引进、投资立项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审批的一项基本内容,优先考虑对扩大就业的影响,明确扩大就业的职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就业的社会氛围,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就业格局。

   (二)建立鼓励先进的表彰制度。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以市政府或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每年组织对扩大和促进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从事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和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用人单位、自主创业的典型进行表彰。

   (三)继续强化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调整充实我市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扩大惠及面,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效力。

   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就业岗位稳定。

   (一)密切关注和分析经济形势对就业的影响。建立特殊时期的统计制度,加大统计频率,完善周报制度。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及关闭情况。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力度,加大监控频率,将监控情况报告由季报改为月报,增大监控覆盖面,在对30家企业监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监控企业的类型、数量和行业分布。会同统计部门等专业调查统计机构,对就业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全面掌握本市经济运行及就业形势动态。

   (二)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完善劳动力调查和就业景气调查的工作制度,以调控就业转失业人员为重点,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对因企业破产关闭(包括企业外迁)停业整顿,经济性裁员、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造成从业人员减少(岗位流失)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分析经济波动期内重点行业、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地区和行业,及时采取专项政策措施,努力减少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三)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根据国家和省近期有关促进就业方面的文件精神,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更加积极的政策支持体系。针对可能出现的经济环境对我市带来的严重冲击,造成失业人数的剧增和失业率的攀升,结合“惠民66条措施”的实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关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加大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发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扶持效应,帮助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灵活就业等多形式的就业。

   三、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

以我市“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构建“全国性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为契机,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以市政府或市就业领导小组名义出台《广州市创业促进就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业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形成完善和覆盖城乡支持自主创业的政府责任体系、政策扶助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促进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为劳动者创业创造好的政策环境。

   (二)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实现较高的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全市创建至少2个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创业实训。建设20个创业安置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落实税费减免、优化后续服务,培植一批创业能人,扶优一批创业项目,做强一批中小企业,打造一批创业典型,安置一批就业困难人员。按区投资建设为主、市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贴的原则,对建设各类创业基地和组织就业安置基地给予适当扶持。

   (三)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和实施创业服务。要多渠道、多形式的研发和引进、征集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见效快、无污染可发展,且适合创业人员自主创业的项目,形成创业项目库,设立创业项目(成果)展示厅,并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和组织活动,定期定点或流动巡回,免费对社会展示创业项目、创业产品、创业成果。同时,为创业人员收集项目信息、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办事指引等提供一条龙服务。聘请专家学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组成创业咨询志愿团,为参加创业培训和有创业愿望、创业激情的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建立模拟实训基地,为全市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实训与创业培训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平台,为创业人员模拟创业过程,积累创业经验,增强创业能力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创业者的开业成功率和经营稳定率。

   (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主,通过调动各方力量,多途径收集整理和加大宣传本市“海归”、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在各行业领域自主创业的典型事例,通过典型示范,深化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并在今年内选择创业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级市)召开现场会。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建立我市的指标体系,把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作为我市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内容,强化责任和考核。

   四、统筹做好各类人群的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服务月”等系列活动,着力帮助城乡贫困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继续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继续落实好各项国家、省、市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形成为“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贫困家庭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人本服务、动态管理、及时援助的长效就业援助机制。

  (二)以实施《广州市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安置困难群体就业实施办法》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意识。采取上门送政策、送服务的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信息,各级服务机构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促进公益性岗位安置本市就业困难群体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配合有关单位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制定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以及灵活就业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五、推进农村劳动力“双转移”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

  (一)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广州市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配套政策。重点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有关补贴和激励政策,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打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品牌,力争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为我市促进就业的新亮点。

  (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四级就业服务平台业务协同处理、数据实时共享、统计分析功能齐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和培训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档案。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为本市农村劳动力和本省户籍在穗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和失业登记、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鼓励企业招用本市及本省农村劳动力。建立与劳动力转移相协调的统计、分析、预测和评估制度,及时掌握我市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劳动力需求产生的影响,预测发展趋势,发挥市场信息引导作用。

  (三)实施“双五”、“双百”工程。积极做好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依托区域经济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结合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合理转移有序流动。“双五”:一是确保在今后五年里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二是在我市建立5个农村劳动力创业示范点,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示范作用。“双百”:一是力争2012年前,在我市创建100个充分就业村,为全面推进我市各村开展创建活动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大对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中劳动力、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使其一人以上就业率达到100%。

  (四)加强与本省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劳务合作,实施“三五.?三一”工程。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劳务合作,引导外来劳动力合理转移。“三五”即力争到2012年,重点与梅州、汕头、湛江、茂名、韶关合作建立5个“双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平台,签订劳动合作协议,健全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合作长效机制;每年为省内对口劳务帮扶地区培训5千名农村劳动力和在穗就业农民工;接收对口劳务帮扶地区5万名符合我市产业需要的农村劳动力在我市就业。“三一”即力争到2012年,向省内对口劳务帮扶地区提供空缺岗位100万个;结合我市的产业升级转移,组织1000家本市经济效益较好、生产规模大、用工数量多的企业赴对口帮扶地区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为省内对口劳务帮扶地区开通100个远程见工网点,建立劳动力有序转移快速通道。

  六、强化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一)推进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立足于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强化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流动人员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各级机构职责权限,规范统一服务管理流程与标准,按照“守土有责”、“辖区管理”的原则,推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年度考核与激励机制,推进流动人员就业服务管理重心下移街(镇)。

  (二)提升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流动人员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向村(居)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延伸。开发、实施与推广流动人员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功能和自助服务项目,完善广州市劳动就业信息系统流动人员就业子系统建设,优化与社保系统的对接,为用人单位及流动人员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手段。加快推进与公安、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对接机制,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

  (三)结合省“南粤春暖行动”的要求,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做好流动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春风行动2009”专场招聘等活动,搭建流动人员供需见面平台,引导社会职业中介诚信经营,为流动人员营造良好就业环境,促进流动人员稳定就业。做好农民工流动信息的监控和预警工作,对流动人员就业情况、企业用工需求进行调查,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农民工节前返乡和节后回流情况监控,准确掌握农民工流动情况、企业用工情况及人力资源供求状况,有效引导农民工合理流动。落实《广州市劳动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将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充分发挥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作用,开展针对流动人员的就业服务项目,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推进流动人员务工前综合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在全市组织开展流动人员务工前综合教育培训及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提升流动人员自身素质,增强其遵纪守法与维权意识。建立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表彰和入户长效机制,推进优秀技能人才及先进工作者入户工作。

  七、健全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新突破。

  (一)科学配置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实《关于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调研,研究科学编制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机构设置标准和人员配备标准,按照失业登记、录用备案和就业援助的服务人口数制定科学的机构设置标准和人员配备标准方案,使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切实为本地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全方位和“家门口”的就业服务。

  (二)提升服务手段。积极整合公益性职业介绍和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四级就业服务平台业务协同处理的试点,尝试使用四级机构数据实时共享、实时统计分析、功能齐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始建立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和培训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档案。

  (三)扩充服务功能。强化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为本市农村劳动力和本省户籍在穗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和失业登记、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鼓励企业招用本市及本省农村劳动力,尝试建立与劳动力转移相协调的统计、分析、预测和评估制度,及时掌握我市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劳动力需求产生的影响,预测发展趋势,发挥市场信息引导作用。

  (四)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全市全年开展30期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突出业务操作规程培训,打造一支素质强、作风好、业务精的工作队伍,顺利完成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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