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一)名 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地 址: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7楼办公室 (三)联系人:孙小姐,联系电话:83511069,传真:83511741。 二、招标项目 (一)名 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档案文书整理; (二)投标内容:1.仲裁文书档案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约5000件),计算方式:(1)10人以下案件,计算方式为一人一件;(2)10人以上(含10人)集体案件计算方式如下:10-20人计算为2件,21-30人计算为3件,31-40人计算为4件,41-50人计算为5件,50-100人计算为10件,100人以上计算为20件。 (三)完成时限:需在7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档案整理。 (四)投资总额:25万元及以下。 (五)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项目经费)。 (六)项目承包方式:实施工程总价格包干。包整理、包修改、包人工及包质量。 (七)两名专职人员单独坐班(一人坐班期限从2018年3月到2019年2月计12个月,一人坐班期限从2018年7月到2019年2月计8个月),要求:具有档案整理或管理资质、能单独完成仲裁文书档案、综合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日常档案的接收登记、归档、扫描、录入系统、上传附件、调阅、复印及其他相关工作。 (八)其它要求:自带装订机(耗材)、打印机(耗材)、电脑(耗材)等设备,打纸张、档案封底(面)由本单位负责, 扫描件要分目录以便于上传到档案系统后进行查阅。档案整理归档严格按照司法系统档案整理要求。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带原件核对效验) (一)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以上,营业执照范围需有档案管理、档案咨询等项目。 (三)具有企业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下午16:00分前止(正常办公时间);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7楼广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报名时可咨询项目要求。 四、投标提交资料(一式贰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二)本项目总价包干报价及投标申请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六)所有资料需密封; 五、评标与定标 (一)如投标报名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 (二)中标人资格的确定:由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评标小组确定。 六、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一)逾期交投标文件或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二)已被认定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三)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投标资格被取消仍在处罚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的企业; (五)没有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六)没有密封项目包干总报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附件: 1、投标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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