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穗人考中心函〔2018〕23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8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试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增报专业3个类别。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附件4)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1. 2科报考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 1科报考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12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执行(附件5)。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凡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参加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请务必对照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2科、考1科、增报专业”报考级别,经过“信息填报、照片上传、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网上缴费”等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和缴费时间及考试收费标准

1.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31611:0033017: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粤发改价格函〔20181164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等七个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3495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新注册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属于广州市市直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通道进行网上报名。

3. 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可在缴费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修改要求(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并打印《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 缴费。报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缴费完成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该项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须将《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8528 9:0061 17:00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须凭纸质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2科)或1个科目(考1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划定。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829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按考生所属报名点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按时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七、考后资格复核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接收全科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材料并复核。请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全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和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6)。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7),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逾期提交资料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都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栏。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4.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

6.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7. 代办委托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316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相关程序,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注: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18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附件5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

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1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你单位《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粤建注发〔20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中的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有关如何界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应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二章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后,在勘察、设计、监理、工程类咨询企业、建设单位基建部门从事工程管理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人员,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二、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根据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及鼓励本行业中有条件的施工管理人员报考建造师的精神,对在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已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者,且能有效证明这段工作履历的,如持有原项目经理证书或质安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证书者,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三、对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其执业注册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2008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注册证书》,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6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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