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穗人考中心函〔2018〕22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现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水平)试口译考试有关工作。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3月16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发〔20181号)精神,现就广东省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试地点设在广州,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语种和级别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设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英语口译分为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两种。 
  根据国家考务工作分工,广东省2018年5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开设英语一级口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三级口译和日语一级口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三级口译考试,11月开设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和三级口译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及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12333,网址:
http://www.bjrbj.gov.cn/bjpta/。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执行。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口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专业为“英语口译(交替1科)”、“日语口译(交替1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口译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培养院校名录(共215所)见附件4。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 
   五、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1.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报名,2018年上半年5月19日口译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3月15日9:00-3月28日17:00。2018年下半年11月3日口译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价格〔2017〕252号、外文考办字〔2016〕6号规定,一级口译翻译每人500元,二级口译翻译每人355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320元。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新注册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8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再修改任何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6.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一级口译以及二级口译免1科的考生,请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 
   六、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月14日 9:00-5月18日 17:00期间,下半年10月29日 9:00-11月2日17:00期间)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英语和日语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2.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手表和其他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6.广大考生如需订购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请登陆www.gdhra.org.cn 查询,联系电话:020-38913268、37603143。  
   七、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网站(www.tcsafea.org.cn)和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com.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八、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全省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报考一级口译考试以及免试部分科目(二级口译免1科)考试的考生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附件5)。报考二级口译2科以及三级口译考试的考生考后无需提交复核材料。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九、证书领取 
  全省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4.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培养院校名录(共215所) 

    5.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6. 代办委托书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号),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5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2款者还须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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