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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持续申报
发布时间: 2016-08-19   来源:

引  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博士后人员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我市从2016年起实施企业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每年资助一批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境)深造,资助金额最高每人10万元。为方便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特将系统申报时间延期至9月15日。具体申报条件和办理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突出业绩,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三)申报人专业或课题(项目)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主持的课题(项目)具有较高的原创性、前沿性和应用价值;
   (四)申报人承诺出站后在市属单位工作不少于2年;
   (五)申报人此前未获得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香江学者计划”资助。
   二、所需材料
   (一)按照网上办理流程完成网上申报,无须交纸质材料;
   (二)系统所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国(境)外培训接待单位的邀请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国家人社部或省人社厅批准进站介绍信;
   3.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证书、有关奖励和成果证明材料;
   4.博士后科研项目简介及进展情况;
   5.广州市企业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协议;
   6.申报人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所在企业在我市开户银行账户首页。
   三、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报人申报:申报人于9月15日前登陆广州博士后频道,进入“高层次人才系统”(网址:http://www.yc-lantong.com/vsgzhr/Login_GZC2.aspx),点击个人业务下的广州市企业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业务,并且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
   (二)审核:申报人所在设站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博管办天河受理点。
   四、网上办理流程图


  五、有关申报要求及其他
  1.协议内容、财政资助经费和培养人员的管理等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6年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各项目申报及“人才绿卡”申领工作的通知》(穗人才领字[2016]3号)(“广州博士后”频道-通知公告栏)。
   2.业务咨询及办理联系电话:020-85597203、83126047
   3.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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