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示


  高层次人才系统2018年博士后专项经费有关申报业务现已开放,受理时间至2018年9月29日止。

  本次开放的申报业务:

  一、2017年12月4日及以前进站的在站博士后按规定可申请8万元/年(共发放2年)的生活补助、一次性15万元科研项目经费;

  二、2017年12月4日及以前出站来(留)穗的博士后按规定可申请10万元(每期)安家费。

  因我市正在研究制定落实粤组通[2017]46号文有关政策意见,其他业务的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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