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须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2、《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3、《贴资格证相片页》(须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点贴照片与上传到系统的相片必须一致。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须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证书、证明材料”栏上传,下称“需上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需上传)。
6、社保缴费明细表原件(需上传)。
7、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需上传)。
8、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需上传)。
9、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原件、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需上传)。
10、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所提交的论文,须在清华同方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中国期刊网(http://www.chinaqking.com/)、龙源期刊网(www.qikan.com.cn)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本人论文信息,将检索页面截图并附上网址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且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11、个人到我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进行直接申报的、户口或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以及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在我市,但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均须提供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上传)。
12、除上述第12款所述人员外,其他申报人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并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系统;或提供国家(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需上传)。
凡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需上传)。
13、个人到我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进行直接申报的还须提供:
(1)符合资历条件要求的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2)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需上传)。
14、被派遣劳动者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与申报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需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