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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发布时间: 2017-11-29  来源:

部门名称

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服务对象

单位(含退管办)或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 96 号)

3、《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穗府[2007]15号)

办理条件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19987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6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6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6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7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6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7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并确认当月扣款成功,再为职工到对应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本市户籍的社会失业人员向其户籍所属区退管部门申请。非本市户籍的社会失业人员可向任一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

所需材料

1、《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

2、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及公章。本人申办的还需提供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首页及本人资料页面)。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及公章。本人申办的还需提供原件。境外人员无需提供。

4、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5、已审核视同工龄的原固定工,如社保系统未能查到早期的《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的,还需提供该表原件及复印件;

6、在我市办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还需提供相关审批材料和地税缴款凭证及其复印件;

7、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件;

8、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变更姓名、证件号码时,应同时提供与变更后姓名、证件号码一致的本人第8点银行资料变更养老金发放账号,并填写《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2345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受理地点

http://www.yc-lantong.com/shbx/ywbl/bmff/201605/t20160522_260860.html

受理时间

http://www.yc-lantong.com/shbx/ywbl/bmff/201605/t20160522_260860.html

资料转递途径

无需转递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内办妥;特殊情况,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办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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