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
事项名称 |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缴费历史修订 |
服务对象 |
适用于2013年10月1日后接收的参保人缴费历史数据缺漏或有误而系统无法自动传输或修改,需手工对缴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的情形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2.《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令〔2015〕123号) |
办理条件 |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或经办人携有关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
(1)因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错误,使参保人的缴费信息错误传输在另一个参保人的电脑号下,导致正常缴费的参保人无缴费台账而系统无法自动修正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并出具证明后需进行缴费台账迁移的。 |
(2)参保人有多个电脑号并已在社保及地税办理社保号合并,但系统未自动对缴费台账进行合并处理,需进行缴费台账迁移的。 |
(3)参保人已在地税办理退费手续,系统无法自动接收退费标志的。 |
办理程序 |
参保人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参保人或经办人携带有关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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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20-12345 |
受理部门 |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受理地点 |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受理时间 |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资料转递途径 |
参保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审核 |
办理期限 |
6个工作日(大批量的缴费历史台账修订(20个月以上)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