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办事指南 >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申请
发布时间: 2017-12-07  来源:

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申请

服务对象

需要申请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由第三人负担医疗费用参保人

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第15号令)

办理条件

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负担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支付的情形:

1.遭受第三人暴力伤害的(第三人负行政或刑事责任);例如打架、斗殴造成人身伤害,寻衅滋事造成人身伤害,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造成人身伤害;

2.第三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例如交通事故、在公共场所由于基础设施设置不当受伤害的,在居民楼由于管理人管理不当的原因或者居住居民的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例如阳台花盆掉落等);

3.第三人负民事责任的,例如紧急避险中为保护他人的利益而受伤害的;私自承揽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的等;

4.其他应由第三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情形。

办理程序

1.参保人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的资料,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申请。

2.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先行支付的决定。如因资料不齐,需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补充资料的决定。如因不符合医保先行支付的条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先行支付的决定。

所需材料

1.基本资料:广州市社会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和承诺书。

2.其他有关资料:

(1)可确定第三人责任但第三人不予支付的情形:

a属于暴力伤害的,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的证明;

b属于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须提供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c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d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

(2)可确定第三人责任但责任部分医疗费用超过第三人已支付费用的情形:

a属于暴力伤害的,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的证明;

b属于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须提供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c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d第三人已支付相应部分医疗费用的证明(汇款证明、转账证明等)。

(3)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形:

对肇事逃逸、暴力伤害、第三人侵权行为导致伤病等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提供公安机关、法院等有权处置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警回执、不予立案的证明、不予受理的决定等)。

3、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参保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情形(1)下,第三人支付相应费用后,参保人将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归还广州市社会医保基金;在情形(2)下,广州市社会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取得代位求偿权,参保人承诺在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的金额内不得主动放弃对第三人求偿的权利。情形(3)下,参保人承诺在医保先行支付相应医疗费用之后第三人得以确认,并且支付相应费用给参保人的,参保人应将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归还广州市社会医保基金;如第三人被确认后不支付的,参保人应将相关情况主动告知并提供相应材料至医保二级经办机构。

2.广州市社会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样式请到广州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3.委托书样式请到广州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4.需复印的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及身份证为正反面复印。

联系方式

020-12345

受理部门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地点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时间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资料转递途径

参保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医保二级经办机构通过申请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TOP】【内容纠错】【打印本页】【收藏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主办单位:wwwbet3650003 维护及技术支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11001610号-1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9 本站推荐最佳访问分辨率:128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