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
事项名称 |
个人账户提现管理 |
服务对象 |
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
办理依据 |
1.《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2.《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
医保退休后出境定居或离境回国 |
办理程序 |
1.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携有关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二级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广州市医疗保险二级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经过审核,向社保卡服务银行发送提现信息。 |
所需材料 |
护照或《离境定居证明》或《前往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收取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
备注 |
参保人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等)发生变更的,须先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及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
联系方式 |
020-12345 |
受理部门 |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受理地点 |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受理时间 |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