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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
发布时间: 2017-11-29  来源:

部门名称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申请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

服务对象

企业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

4、《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

办理条件

1、 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本省统筹区内参加生育保险并转入本市的人员。

2、用人单位已经为参保人在广州市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办理程序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及单位到对应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

2、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本省统筹区内转入人员:

A、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年限证明(原件,由省内各统筹区社保机构出具)

2)转业复员退伍人员:

B、原在部队的军龄证明,原件;(如以下材料之一:退伍军人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证、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军龄情况审核表、原部队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等)。

3)机关转制或调入企业人员:

C、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如以下材料之一:广州市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表、原机关事业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等)。

3、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2345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受理地点

http://www.yc-lantong.com/shbx/ywbl/bmff/201605/t20160522_260860.html

受理时间

http://www.yc-lantong.com/shbx/ywbl/bmff/201605/t20160522_260860.html

资料转递途径

资料送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

办理期限

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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