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回国人员服务部
事项名称
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
办理条件
1. 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办理程序
申请人登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注册填写认证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批→教育部寄回认证书给申请人
所需材料
具体材料清单列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详见链接如下: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5/info13479.htm
联系方式
010-6267780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020-83517343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链接地址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网上系统注册填写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核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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