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新办
1.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申请表》1份,表格请双面打印(表格需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表格“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提供国(境)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看原件;(国(境)外进修人员不需提供);
3.国(境)外攻读学位者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进修人员提供进修证明复印件(进修证明须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司进行翻译并加盖翻译章,个人翻译无效。),验看原件;
4.提供出国(境)前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验看原件;
5.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6.提供护照/通行证复印件(新、旧护照/通行证除空白页外需全部复印),验看原件;
7.提供所在单位近一个月开具的工作证明1份(工作证明必须注明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8.提供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照2张(蓝底)。
(二)《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换发
凡2012年10月前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必须符合《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认定办法》穗人社发〔2013〕47号第三条规定才能办理换发手续。
1.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
2.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申请表》1份,表格请双面打印(表格需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表格“接受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提供所在单位近一个月开具的工作证明1份(工作证明必须注明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4.提供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照2张(蓝底)。
温馨提示
1.请自备复印件及翻译件,我中心不提供复印、翻译服务;
2.如需代办,请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申请业务的所需材料前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