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事项名称 |
广州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申领 |
服务对象 |
1. 新认定达到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
2. 已认定经评估达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
办理依据 |
wwwbet3650003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6〕6号)
wwwbet3650003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7号) |
办理条件 |
面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给予10万元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每年6月30日前向区级补贴经办机构或市高指中心提出申请,经初核符合条件的,区级补贴经办机构或市高指中心于7月10日前向区人社部门或南方人才市场提交汇总材料,区人社部门或南方人才市场于7月20日前完成复核并交同级财政部门核准,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
所需材料 |
1.《 年度申领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审核表》
2.经市人社部门批复同意的《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报表》或《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价申请表》
3.《关于认定(评价)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通报》(市人社部门签发)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承诺书 |
联系方式 |
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越秀区 88900172、海珠区 34384580
荔湾区 81838297、天河区 38486414
白云区 36342509、黄埔区 82397171
番禺区 84613515、84692963、花都区 86891130
南沙区 34689091、从化区 87966392
增城区 82720363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85598396
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 83301617 |
手工办理方式 |
受理部门 |
(一)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受理。 |
受理地点 |
越秀区 海珠北路107号后座2楼
海珠区 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之7
荔湾区 周门南路20号
天河区 石牌东路117号
白云区 白云大道南118号
黄埔区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番禺区 市桥街平康路48号
花都区 新华街兰花路1号(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201)
南沙区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从化市 街口街河滨南路42号
增城市 荔城街挂绿路25号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资料转递 途径 |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就业公共服务机构 |
办理期限 |
1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系统名称 |
无 |
链接地址 |
无 |
资料转递 途径 |
无 |
办理期限 |
无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