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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 2018-07-05  来源:

部门名称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事项名称

广州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申领

服务对象

1. 新认定达到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

2. 已认定经评估达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办理依据

wwwbet3650003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6〕6号)

wwwbet3650003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57号)

办理条件

面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给予10万元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办理程序

申请人每年6月30日前向区级补贴经办机构或市高指中心提出申请,经初核符合条件的,区级补贴经办机构或市高指中心于7月10日前向区人社部门或南方人才市场提交汇总材料,区人社部门或南方人才市场于7月20日前完成复核并交同级财政部门核准,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所需材料

1.《  年度申领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审核表》

2.经市人社部门批复同意的《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报表》或《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价申请表》

3.《关于认定(评价)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通报》(市人社部门签发)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承诺书

联系方式

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越秀区 88900172、海珠区 34384580

荔湾区 81838297、天河区 38486414

白云区 36342509、黄埔区 82397171

番禺区 84613515、84692963、花都区 86891130

南沙区 34689091、从化区 87966392

增城区 82720363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85598396

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   83301617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一)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受理。

受理地点

越秀区 海珠北路107号后座2楼

海珠区 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之7

荔湾区 周门南路20号

天河区 石牌东路117号

白云区 白云大道南118号

黄埔区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番禺区 市桥街平康路48号

花都区 新华街兰花路1号(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201)

南沙区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从化市 街口街河滨南路42号

增城市 荔城街挂绿路25号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资料转递
途径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就业公共服务机构

办理期限

1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
途径

办理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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