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技工教育管理处 |
事项名称 |
民办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服务对象 |
民办技工学校 |
办理依据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
办理条件 |
1.递交纸质招生简章; |
2.递交专业设置批复文件; |
3.提供公示各个专业收费标准。 |
办理程序 |
1.申请;2.受理;3.备案。 |
所需材料 |
1.民办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 ; |
2.专业设置批复文件; |
3.各个专业收费标准(含学费标准、免学费补助标准、实际收取学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83368647 |
手工办理方式 |
受理部门 |
wwwbet3650003 |
受理地点 |
越秀区解放北路618号国旅大厦17楼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资料转递途径 |
1、申请;2、受理;3、备案。 |
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涉及收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系统名称 |
wwwbet3650003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业务系统 |
链接地址 |
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
资料转递途径 |
网上递交扫描版的资料 |
办理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备注 |
需同时报送专业设置批复文件和各个专业收费标准(含学费标准、免学费补助标准、实际收取学费标准) |
所需表格 |
不需要填报表格,因招生简章形式各式各样,没有填写表格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