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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发布时间: 2017-07-03  来源:

部门名称

技工教育管理处

事项名称

民办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服务对象

民办技工学校

办理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办理条件

1.递交纸质招生简章;

2.递交专业设置批复文件;

3.提供公示各个专业收费标准。

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备案。

所需材料

1.民办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申请 ;

2.专业设置批复文件;

3.各个专业收费标准(含学费标准、免学费补助标准、实际收取学费标准)。

联系方式

83368647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wwwbet3650003

受理地点

越秀区解放北路618号国旅大厦17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资料转递途径

1、申请;2、受理;3、备案。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涉及收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wwwbet3650003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业务系统

链接地址

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资料转递途径

网上递交扫描版的资料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备注

需同时报送专业设置批复文件和各个专业收费标准(含学费标准、免学费补助标准、实际收取学费标准)

所需表格

不需要填报表格,因招生简章形式各式各样,没有填写表格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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