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事项名称 |
申领创业补贴 |
序号 |
项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1 |
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 |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
以上人员成功创业(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
2 |
租金补贴 |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
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
3 |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
4 |
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
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在穗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 |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依实际招用人数和所签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
5 |
岗位补贴 |
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其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穗应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吸纳,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
创业者及被招用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6 |
优秀项目资助 |
1.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含)以上,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创业项目。 |
创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一等奖:20万元;
2.二等奖:15万元;
3.三等奖:10万元;
4.优胜奖:5万元。
说明:
1、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
2、获奖之日起两年内注册公司的优秀企业项目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
3、注册公司没有任何变更法人的记录。 |
手工办理方式 |
受理部门 |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受理地点 |
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9楼 |
联系电话 |
85598396 |
监督电话 |
85586998 |
受理时间 |
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20日前);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在每月25日前。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依据 |
wwwbet365000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9号)和(穗人社发〔2015〕57号) |
办理条件 |
按各创业补贴对象条件见网址http://www.yc-lantong.com/gzbys/czgg/201512/t20151222_239900.htm |
资料转递途径 |
暂未提供该项服务 |
办理流程 |
1.前往高指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 相关工作人员复核;3. 申请人携公司公章到高指中心盖章;4.相关处室审核通过后划拨至对应账户 |
办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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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 依据 |
免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系统名称 |
暂未提供该项服务 |
链接地址 |
暂未提供该项服务 |
备注 |
公交:乘坐公车指引:可乘坐b12路、 b13高峰快线、b1路、b27路、 b3路、b4路、b5路、节假日公交专线1路、78、89、233、234、551、540、545到“体育中心站”下车。
地铁:乘坐地铁指引:地铁一号线/三号线,在体育西站E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