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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办异地就医资格确认-变更
发布时间: 2018-06-14  来源:

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申请人申办异地就医资格确认-变更

服务对象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办理依据

wwwbet3650003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0174号)

申请条件

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申请人选定了异地医疗机构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予变更。如存在以下情况的可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因病情需要需变更异地医疗机构的。

2.居住地迁移需变更异地医疗机构的。

3.因原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的名称或等级变更等原因需变更异地医疗机构的。

办理程序

申请或单位经办人到各二级经办机构重新申领(或在网上下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按要求进行完善,原《记录册》需收回并作废,符合要求的由二级经办部门现场办结。

所需材料

不同经办情形及所需材料如下:



联系方式

020-12345

受理部门

广州市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地点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受理时间

详见“http://www.yc-lantong.com/bszn/ylbxblzn/201708/t20170807_266388.html”

资料转递途径

申请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广州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广州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变更确认。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批量办理的可适当延长至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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