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时 间 2016-5-11 15:00:00
至 2016-5-11 16:00:00
嘉 宾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胡荣传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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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然 【2016-5-11 15:05:26】: 公司宣布合同期结束后不再续签,而且是全体员工都不再续签并开具了离职证明,是否合法,构成裁员吗,根据规定有什么赔偿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谢谢提问。
speed 【2016-5-11 15:06:49】: 请问现在员工非因工休病假,是按照什么法律法规执行?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speed 【2016-5-11 15:08:12】: 员工做人工受孕,是否能按病处理。
: 疾病意见一般由有关医疗机构作出。谢谢提问。
释然 【2016-5-11 15:13:11】: 公司开出离职证明后,全体员工提出经济补偿,公司为了逃避补偿,又在QQ群里发通知说之前的离职证明作废(并没有盖任何公章和签名)继续续签合同并不和员工做任何沟通协商,这个通知是否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若双方发生争议,可依法循法律途径解决。
不懂法 【2016-5-11 15:34:00】: 公司之前的劳动合同是按照实际收入的60%签订的并按照这个比例缴纳保险的,在新合同签订时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金额填写并缴纳实际收入的保险吗,如果公司拒绝,还按照60%签订,可以拒绝签订合同吗?这样的情形算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吗?可以申请仲裁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若双方发生争议,可依法循法律途径解决。
小猫咪 【2016-5-11 15:36:00】: 公司宣布不和员工续约,俺们提出按劳动法赔偿经济补偿金,老板不愿给补偿金,马上提出按之前的合同跟俺们续约,之前合同是按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买的社保,合同上签的工资也是百分之六十,还宣布公司之前盖章的离职证明作废,俺们该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big Joker 【2016-5-11 15:38:28】: 知道公司通知要和员工解约前,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只写有员工实际拿到手工资的60%,剩余的40%的社保和税,是公司逃掉的。公司要赔偿员工,员工是只能拿到合同上写的60%,还是能拿到100%呢?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察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保护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和属于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
尘尘 【2016-5-11 15:45:35】: 企业想裁员,在合同到期前,只是在微信上发文字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并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可视为企业同意续签了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speed 【2016-5-11 15:57:16】: 员工患病,休假三月后,想回公司上班,但公司认为员工的情况还不能上班。这样的话,是不是员工应做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医疗期是否结束。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 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 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