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养老和失业保险政策问题
时 间 2016-4-20 15:00:00
至 2016-4-20 16:00:00
嘉 宾

(养老和失业保险处)陈泰才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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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勇士 【2016-4-20 15:03:24】: 我妈妈在公立学校有16年工龄,不过后来辞职了。现在她51岁,已经交了十年的社保。我想问问她现在能不能办退休?那16年的工龄还有没有效?
: 你妈是什么地方的公立学校?什么时候辞职?工龄是否已经审核为视同缴费年限?
天天 【2016-4-20 15:05:08】: 您好,请问01年辞去外省事业单位,通过人才引进到广州一家企业工作,一直在广州购买社保,之前在外省工作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吗?
: 目前还不可以,请等待国家人社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的出台和具体规定,目前国家尚在研究之中。
老灵 【2016-4-20 15:09:27】: 陈处长你好:到今年9月份我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但是,我现在所在的企业目前经营困难,老板决定五、六月份公司要栽员。因此我想问,如果我被栽员了退休前这几个月我可以申领失业金吗?如果可以,我要到哪个部门申领?申请时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 一、《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理解你应该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 (一)用人单位 1.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包括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职工)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为农民合同制工代办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 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 (3)《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 (4)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的非工勤人员提供职工最后一次《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 (5)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需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 2.单位应及时把《通知书》或《告知书》交给失业人员。凡因单位的原因造成失业人员不能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负责赔偿。
天天 【2016-4-20 15:10:54】: 关于辞职后的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省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例如广西的54号文明确规定这部分人员在原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广东是否出台了此类文件?
: 广东省目前执行人调发〔1990〕19号《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 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 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和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须被全民所有制单位录用后才可前后合并计算。
天天 【2016-4-20 15:14:49】: 感谢您的回答,如果我已经收到审核视同缴费年限决定书决定不能视同缴费,是否意味着我只能等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才能重新要求审核。不理睬决定书会对以后的审核造成麻烦吗?
: 一般来说没有影响。如果国家出台政策可以审核的话可以重新申请审核的。
梦境 【2016-4-20 15:14:55】: 我是外来工,今年九月六十岁了,零四年开始买社保,因当时政策没有异地转移,一年后就退保了。在2014年又开始买社保医保,请问到60岁才买了3年,可以一次性缴费吗。谢谢你
: 根据目前国家66号文跨省转移办法,您到60岁(指男性)时待遇领取地应为您的户籍所在地。一次性缴费请咨询当地。
【2016-4-20 15:16:08】: 今天广州日报说:《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部分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缴费: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通知》实施之月(即2016年5月)有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未参保时段的保险费,这是真的吗?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道的灵活参保人员在什么地方申请?
: 是真的。越秀区灵活就业人员要申请一次性缴费,请届时待文件实施后向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
阳光 【2016-4-20 15:18:44】: 请问养老保险从省外转移到广州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为社保基金中心处理转移手续?医保由医保局处理转移手续?
: 要办理手续。是的,不同,养老保险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保向医保局申请办理。
陈女士 【2016-4-20 15:19:06】: 我是黄浦区居民,现在在从化参保。明年10月份50周岁就要退休了。请问,我需要提前三个月停保回黄埔区办理申请退休事项吗?
: 如果一直在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是由单位为你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失业了,则向户口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冼小姐 【2016-4-20 15:20:12】: 你好,我今年52岁是新广州人,靑轻时候是外来工,从事私人企业做散工没有买过社保,到48岁做家政服务开始买社保,现在才4年,到54岁后政策无保助,我可以一次性补买余下的工龄吗?
: 省刚出台的粤人社规[2016]4号文有规定一次性缴费政策,具体须结合您的参保情况,请向户口所属区社保基金中心咨询办理。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6/04/20/030333306.shtml
陈女士 【2016-4-20 15:20:34】: 我是黄浦区居民,现在在从化参保。明年10月份50周岁就要退休了。请问,我需要提前三个月停保回黄埔区办理申请退休事项吗?
: 如果一直在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是由单位为你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失业了,则向户口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太阳勇士 【2016-4-20 15:20:47】: 地方是辽宁省辽阳市,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辞职时间2004年。没有办审核。那这个审核现在还能办吗?
: 目前这种情况暂时没有政策审核视同年限。请等待国家人社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的出台和具体规定,目前国家尚在研究之中。
阳光 【2016-4-20 15:21:50】: 请问省外养老关系转移广州市内,要办理手续?养老和医保是否为不同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 要办理手续。是的,不同,养老保险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保向医保局申请办理。
陈女士 【2016-4-20 15:21:52】: 我是黄浦区居民,现在在从化参保。明年10月份50周岁就要退休了。请问,我需要提前三个月停保回黄埔区办理申请退休事项吗?
: 如果一直在单位工作到退休年龄,是由单位为你办理退休手续的。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失业了,则向户口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天天 【2016-4-20 15:22:35】: 答 : 你妈是什么地方的公立学校?什么时候辞职?工龄是否已经审核为视同缴费年限? 这是您刚才问一个咨询者的内容,请问是否在辞职单位在广州的原事业单位人员就可以视同缴费呢?而外省的就要等国家政策出台
: 目前需等待政策
何小姐 【2016-4-20 15:22:49】: 你好:我们属于港资企业,有一位香港同事曾经在广州就职2年,之后回香港,我们按规定为她参保,现她达到退休年龄,当时参保的时候用的通行证,现在通行证已经过期了,需要如何办理提取养老保险的手续?需要带什么资料去哪里办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谢谢!
: 这属于社保经办问题。建议向企业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具体咨询。
东东 【2016-4-20 15:24:19】: 我1962年3月生,社保:2000.7-*2002.10 28个月单位社保+2008.4月开始至今交灵活社保,可以补缴2002.11-2008.3(合计5年5个月社保65个月)的社保吗?在广州市社保还是区社保申请?谢谢!
: 1、按原来政策,如果2002年至2008年没有在单位工作,就不能补。如果在单位工作,可以补。2、请再继续关注粤人社规[2016]4号文第三条的解读,有些条款需要待省来明确。
单位代表 【2016-4-20 15:35:24】: 陈处长您好!想代表单位请教一下,我们作为普通的外资企业,单位最近有几位即将退休的员工,想了解一下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因为网上说的看到花多眼乱。谢谢!
: 养老金计发办法很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具体请看粤府[2006]96号文。
唐妈妈的女儿 【2016-4-20 15:39:14】: 你好,我妈妈是省内市外户籍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现在每个月都可以领退休金,她说现在可以在广州市打手指膜,不用回老家就可以,请问在哪里可以办理这些业务,需要如何办理呢?谢谢!
: 请到您居住所在区的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
曹生 【2016-4-20 15:43:13】: 现本人在单位工作10年,但有4年没买社保的,请问现在我想补缴4年的社保可以吗?另外以单位名义补缴和个人名义补缴会有什么不同?哪个退休保障高点?
: 先考虑由单位为您补缴养老保险,如不能办理则可以个人名义向社保申请按237号文办理。区别在于缴费标准不同,单位补缴按当年缴费政策办理,个人一次性缴费按目前标准缴费,要高不少。
何生58岁 【2016-4-20 15:43:34】: 你好!我广东人,今年我58岁了,以前在老家买了几年社保,现在在广州一家民企干活,在这之前在佛山买了2年社保,再过2年就退休了,在广州也才买了6年社保,请问如何办理退休?谢谢!
: 如果您户籍不在广州: 如您达到60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你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 如您达到60岁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且您在广州市最后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可以在广州市或回户籍地延缴;如在广州市不符合最后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则应回户籍地办理延缴。
天天 【2016-4-20 15:46:27】: 感谢陈处长,也感谢这个平台,要不然还不知道到哪咨询,再想请问,户口和档案都通过人才引进到了广州,也需要等候国家出台社保转移的政策吗?需要原省转移到广东吗?
: 是的。等国家出台政策看其具体规定再说。
黄生 【2016-4-20 15:48:31】: 你好!请问现在办理失业待遇是不是要先去办理手册?这个是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还是就业创业手册?然后再去申请待遇?去哪里办理?谢谢!
: 是的,要先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办理失业待遇由单位为您办理。 一、《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十六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我理解你应该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二、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 (一)用人单位 1.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包括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职工)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为农民合同制工代办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 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 (3)《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 (4)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的非工勤人员提供职工最后一次《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 (5)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需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 2.单位应及时把《通知书》或《告知书》交给失业人员。凡因单位的原因造成失业人员不能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负责赔偿。
尼尼 【2016-4-20 15:51:13】: 你好,请问今年什么时候调养老金?怎么调?
: 目前广东省的养老保险调整政策尚未出台。
冼小姐 【2016-4-20 15:53:09】: 现在户口在广州
: 省刚出台的粤人社规[2016]4号文有规定一次性缴费政策,具体须结合您的参保情况,请向户口所属区社保基金中心咨询办理。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6/04/20/030333306.shtml
东东女士 【2016-4-20 15:53:27】: 陈处长你好!我是广州市户口,1962年3月生,已经购买社保:2000.7-*2002.10(松厦电器购买),加2008.4起计至今购灵活社保. 按现在新通知,是否可以补缴2002.11-2008.3(合计5年5个月社保65个月)的社保吗?就是要求补回满40岁后到2008.4前没买的社保。请问这个政策大概年内可以落实吗?谢谢!
: 1、按原来政策,如果2002年至2008年没有在单位工作,就不能补。如果在单位工作,可以补。2、请再继续关注粤人社规[2016]4号文第三条的解读,有些条款需要待省来明确,具体届时向区社保中心或人社部门的信访部门咨询。
东东女士 【2016-4-20 15:56:01】: 陈处长你好!我是广州市户口,1962年3月生,已经购买社保:2000.7-*2002.10(松厦电器购买),加2008.4起计至今购灵活社保. 按现在新通知,是否可以补缴2002.11-2008.3(合计5年5个月社保65个月)的社保吗?就是要求补回满40岁后到2008.4前没买的社保。请问这个政策大概年内可以落实吗?谢谢!
: 1、按原来政策,如果2002年至2008年没有在单位工作,就不能补。如果在单位工作,可以补。2、请再继续关注粤人社规[2016]4号文第三条的解读,有些条款需要待省来明确,具体届时向区社保中心或人社部门的信访部门咨询。
曹生 【2016-4-20 15:59:30】: 工作时间段是2006年至2016年,户籍是广州的。
: 先考虑由单位为您补缴养老保险,如不能办理则可以个人名义向社保申请按237号文办理。区别在于缴费标准不同,单位补缴按当年缴费政策办理,个人一次性缴费按目前标准缴费,要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