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如何依法追讨欠薪
时 间 2015-12-23 15:00:00
至 2015-12-23 16:00:00
嘉 宾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黄军峰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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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 【2015-12-23 15:02:21】: 请问一下,我在工地务工3个多月了,工头只每个月给我500蚊生活费,说工钱要春节钱才给我一次性结清,但是我怕到时候拿不到工钱,我該怎么办
: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者克扣您的工资的,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我们将依法查处。
打工皇帝 【2015-12-23 15:48:28】: 您好,我今年10月份到广州这边打工。工厂这边是包吃包住的,每月发给我工资是1550元。后来我的朋友告诉我这个数额不够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但我们老板说因为工厂包了员工伙食住宿,所以工资要把伙食住宿费扣除,请问广州市现在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老板的这个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去维权?
: 您好!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从2015年5月1日起,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同时,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此外,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也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包吃包住为由,减少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更不能使实际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