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施
时 间 2015-7-15 15:00:00
至 2015-7-15 16:00:00
嘉 宾

(医疗保险处)李程处长


图片报道

 
HUA 【2015-7-15 15:05:40】: 你好,我已交自由职业者医保多年,当初买的时候是交10年就可以了,现在转成职工医保年限怎算?转成职工医保后每月帐户都有一笔钱存入吗?转成职工医保交足年限后不再交费还能享有每月300元吗?谢谢!
: 你好,三个问题回答如下: 一、如果你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且2014年1月31日前已缴费到账的,那么你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0年。 二、转成职工医保后,会建立个人帐户,每月按缴费基数一定比例注资到你的个人帐户。 三、参保人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已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停止缴费的,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2015-7-15 15:12:05】: 职工医保缴纳多久后 可以享受最高限额的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年度最高限额,不受参保缴费时间的限制。
【2015-7-15 15:13:21】: 李处长,您好!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以下四个问题请教您。1、是否取消过渡性医疗保险吗?请问单位退休的员工延缴是由本人到地税部门自行缴交?单位要将退休人员移交退管办会汲及到医疗保险需要缴纳完的问题如何解决。 2、第三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保险的变更,在实施3个月内变更,请问单位人员变更是统一在7月变更? 3、第三十六条,是否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补缴,不补个人账户注资? 4、第五十二条 请问该怎样理解?
: 1.《办法》实施后取消了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退休延缴人员由个人到地税部门办理延缴手续。 2. 用人单位原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地税部门统一在7月份变更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3. 超过三个月补缴欠费的,不补划个人账户。 4.以职工医保为例,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如参保人员住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则为跨年度住院(2015年6月份属于2014职工医保年度,2015年7月份属于2015职工医保年度),原则上该段住院费用统一纳入2015职工医保年度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中。同时参保人员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分别两个年度各自结算相应费用。
2人转 【2015-7-15 15:13:45】: 您好!请问我之前是参加灵活就业者医保的,那现在7月1日后,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继续享受相关医保呢?新医保和原医保所需缴纳的费用,有差异吗?
: 一、《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法》实施3个月内(即2015年7月至9月)应当办理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从2015年10月起统一变更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二、虽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率10%比原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4%要高,但《办法》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从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降低至60%,加上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总体上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负担没有增加。
juanzi 【2015-7-15 15:13:54】: 你好李处!我是一个肾衰竭在做透析的病人,每个月要花几千元,民政帮我买了居民医保,由于我做透析有很多并发证经常看门诊医生可居民医保没有报销,我想知道民政可以帮我买职工医保吗?
: 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职工医保参保人一样,可以享受住院、指定门慢病门诊治疗、门诊特定项目及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即待遇范围是一样的,只是待遇报销的比例和额度有差别。所以你所说的透析治疗属于门诊特定项目,如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报销范围,是可以报销费用的。至于民政是否可以帮买职工医保,请咨询民政部门。
【2015-7-15 15:14:12】: 外地退休人员 可否将医保定点医院转移至广州居住地的医院定点?
: 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juanzi 【2015-7-15 15:15:18】: 你好李处!我是一个肾衰竭在做透析的病人,每个月要花几千元,民政帮我买了居民医保,由于我做透析有很多并发证经常看门诊医生可居民医保没有报销,我想知道民政可以帮我买职工医保吗?
: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待遇范围是一样的,只是报销比例和额度有差别。至于民政是否帮买职工医保,请咨询民政部门。
【2015-7-15 15:16:05】: 李处长,您好!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以下四个问题请教您。1、是否取消过渡性医疗保险吗?请问单位退休的员工延缴是由本人到地税部门自行缴交?单位要将退休人员移交退管办会汲及到医疗保险需要缴纳完的问题如何解决。 2、第三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保险的变更,在实施3个月内变更,请问单位人员变更是统一在7月变更? 3、第三十六条,是否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补缴,不补个人账户注资? 4、第五十二条 请问该怎样理解?
: 这个问题已回答。
会病吗 【2015-7-15 15:18:36】: 我在广州参加医保有10年(2004年开始)了,之前也在国企工作过(1976-1998年),我还有半年就办理退休了,请问我办理退休时,需要补医保费才能享受退休的医保待遇吗?
: 按照您所说的情形,最低缴费年限为10年,如果您退休时缴费满10年,则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如果未满10年,则需到地税部门办理延缴手续,延缴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缴满10年后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FTX 【2015-7-15 15:21:21】: 请问本市新医保政策对新退休人员办理退休医保待遇有什么变化呢?请指教
: 《办法》实施后,取消了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规定。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可以按月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延缴期间享受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延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2015-7-15 15:23:07】: 李处长,您好!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以下四个问题请教您。1、是否取消过渡性医疗保险吗?请问单位退休的员工延缴是由本人到地税部门自行缴交?单位要将退休人员移交退管办会汲及到医疗保险需要缴纳完的问题如何解决。 2、第三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保险的变更,在实施3个月内变更,请问单位人员变更是统一在7月变更? 3、第三十六条,是否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补缴,不补个人账户注资? 4、第五十二条 请问该怎样理解?
: 1.《办法》实施后取消了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退休延缴人员由个人到地税部门办理延缴手续。 2. 用人单位原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地税部门统一在7月份变更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3. 超过三个月补缴欠费的,不补划个人账户。 4.以职工医保为例,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如参保人员住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则为跨年度住院(2015年6月份属于2014职工医保年度,2015年7月份属于2015职工医保年度),原则上该段住院费用统一纳入2015职工医保年度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中。同时参保人员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分别两个年度各自结算相应费用。
不懂 【2015-7-15 15:24:43】: 您好!现时医保新政对参保人缴费时限有明确规定,但我想问下,如果超出规定时限仍没有缴费(个人原因忘记了),能有方法可以补救吗?
: 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不予补缴,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医保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
不懂 【2015-7-15 15:24:47】: 您好!现时医保新政对参保人缴费时限有明确规定,但我想问下,如果超出规定时限仍没有缴费(个人原因忘记了),能有方法可以补救吗?
: 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不予补缴,期间参保人员应当享受的医保待遇由负有缴费义务的个人承担。
LL 【2015-7-15 15:25:31】: 李处,下午好!我是一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小孩5岁,没参加医保,今年初,小孩在长沙急诊治疗的费用可否在广州报销。
: 没参加医保,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如你的小孩有广州市户籍,建议参加201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9月后可到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015-7-15 15:25:46】: 李处长,您好!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以下四个问题请教您。1、是否取消过渡性医疗保险吗?请问单位退休的员工延缴是由本人到地税部门自行缴交?单位要将退休人员移交退管办会汲及到医疗保险需要缴纳完的问题如何解决。 2、第三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住院保险的变更,在实施3个月内变更,请问单位人员变更是统一在7月变更? 3、第三十六条,是否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补缴,不补个人账户注资? 4、第五十二条 请问该怎样理解?
: 1.《办法》实施后取消了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退休延缴人员由个人到地税部门办理延缴手续。 2. 用人单位原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地税部门统一在7月份变更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3. 超过三个月补缴欠费的,不补划个人账户。 4.以职工医保为例,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如参保人员住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则为跨年度住院(2015年6月份属于2014职工医保年度,2015年7月份属于2015职工医保年度),原则上该段住院费用统一纳入2015职工医保年度基金累计支付限额中。同时参保人员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分别两个年度各自结算相应费用。
乐透 【2015-7-15 15:31:14】: 李处你好!请问一个三级伤残离休人员,他的医保已交六年半,被停了,要怎样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如果要买,怎样买?
: 如果之前已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则需到地税部门重新作参保登记。如果是欠费,则需办理补缴手续,请到地税部门办理。
林小姐 【2015-7-15 15:34:29】: 李处,你好!我是在岗职工,户口不是广州的,请问我上月单位帮我购买的是住院医疗,这个月是不是要改变,我个人要交费吗?那个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回事?如果有缴费年限,到时我不在广州工作,可以转到我的家乡吗?
: 一、《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法》实施3个月内应当办理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统一变更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新旧政策无缝衔接。 二、变更为职工医保后,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8%。 三、如果工作调动,省内可以办理异地转移。省外转移仍需国家明确操作细则。
努力 【2015-7-15 15:40:28】: 关于医保新政内的退休人员未达规定缴费年限,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需进行延缴,延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医保待遇,那在哪里申办延缴?延缴够15年后,待遇是自动实现呢?还是要到哪个部门确认后,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相关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 请到地税部门申办延缴手续。缴费够15年后,待遇会自动实现。
珠珠妈咪 【2015-7-15 15:44:28】: 广州的居民医保或学生学生医保,可以去佛山的医院看病吗
: 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可以到佛山与广州医保系统直接联通的医院看病并能即时结算。对于佛山其他医疗机构需先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回广州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SGHGGH 【2015-7-15 15:50:01】: 我在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我想问下,两者有什么差别呢?如待遇、缴费水平、门诊等
: 1.缴费标准不同。职工医保按缴费基数的10%按月缴纳,个人2%,单位8%,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10%缴纳。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的月平均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年度缴费,2016年度个人缴167元,政府资助400元。 2.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享受住院、门诊指定慢性病治疗、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及普通门诊统筹医保待遇,只是享受的报销比例和额度不一样,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额度均比城乡居民医保高,具体请到医保部门网站具体查询。
WQIN 【2015-7-15 16:01:26】: 我正在享受广州退休医保待遇,现常住在韶关市,已在医保机构办理异地医疗定点,可是报销时,觉得很不方便,现每次都要将韶关发生的医疗费用发票及单据送回广州核报,请问有什么好办法能节省报销时间及成本呢?
: 目前省人社部门正在加紧推进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工作,届时在省内异地发生的符合规定医疗费用,可实现异地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