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标 题: 生育保险报销
业务咨询类别: 社保(医保)卡、医保个人医疗账户、医保就医业务(普通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异地就医、医保零星报销、医保待遇冻结相关问题、工伤保险就医、工伤保险零报、生育保险就医、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生育保险零报
提交时间: 2018年7月19日
内容描述: 你好 !在生育保险报销提交的主要材料里:1、顺产的: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出具)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上面的第二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我的总公司是广州花都区的,在广州交的社保,我的工作地点是在山东济南市,今年生了二胎,我给广州花都区社保提交了盖有“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生育证专用章”和“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生育证专用章”的生育证,此证是批准生育二胎的证明,可是花都区的社保部门说此证不能说明已经批准生育二胎,那我应该出具什么证明材料呢?还是把一胎和二胎的生育证都一起提交呢?
 处理回复
管理人员正在对该信息进行处理,请稍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