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标 题:
孕期变更工作单位,虽然前后单位都有缴纳生育保险,但会否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呢?
业务咨询类别:
失业稳岗补贴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待遇经办(待遇申领、参保登记等);特殊工种审批;视同年限审核申办流程;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申领;生育津贴申领核定、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核定;
提交时间:
2018年7月15日
内容描述:
怀孕四个月,最近有个新工作的机会,考虑换工作,现单位有缴纳生育保险几年了,后面换的新工作单位也会继续缴纳,但是不知道孕期变更工作单位会否影响到生育后的生育津贴的领取,因为换新单位会重新购买社保,所以有点担心,请回复,谢谢
处理回复
回复人: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18年7月16日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的前提是建立劳动关系,建议您提前到参保单位所在区社保经办部门前台详细咨询需要提供的相应审查资料,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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