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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社发〔2013〕14号

wwwbet3650003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99号)等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我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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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9日

  (承办处室: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电话:83126133)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99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优质服务为核心,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通过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教育培训、诚信制度建设、诚信评比和诚信典型宣传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

  二、目标任务

2013年6月底前,所有服务机构必须完成诚信状况评估,建立完善诚信档案。从业人员接受诚信教育培训和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均达100%的“双百”目标。

  三、组织机构

  设立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市职业中介创建活动工作组和市人才中介创建活动工作组(以下简称“两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秘书处和市人才交流协会秘书处。

  (一)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钟丽英

  副组长:陈赤殿

  成  员: 盛南方、沈  源、马见效、关则朝、吴林涛、谢迎建、林正生、刘捍东、张宝颖、张占峰、邹  菁、熊宝谋、汤世舒。

  (二)市职业中介创建活动工作组

  组  长:张宝颖

  副组长:马见效

  成  员:李长友,邹  菁、王  宇、范超婧,熊宝谋,市劳监支队机动大队负责人,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机构主管、监管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熊宝谋

  (三)市人才中介创建活动工作组

  组  长:陈赤殿

  副组长:黎幼联

  成  员:李长友,汪宏飞,危小敏,汤世舒、郭彩容,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机构主管、监管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汤世舒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建立和实施从业人员岗前诚信教育制度,签署《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1)。

  (二)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诚信评估制度和标准,健全评估工作机制,建立诚信评估体系。依法采集服务机构诚信信息,建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依法使用诚信信息。加强诚信信息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

  (三)组织诚信状况评估。参照《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表》(附件2),认真评估我市服务机构的诚信状况。

  (四)加强诚信奖惩管理。通过失信曝光、黄牌警告、取缔许可证等方式,加大对失信服务机构的惩戒力度。

  五、活动方式

  (一)建立诚信档案。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心、职业中介服务协会、人才交流协会、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要为各自审批、监管的服务机构建立完整的《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附件3)。从本方案印发实施之日起,所有新设立的服务机构自成立起必须建立诚信档案。之前成立尚未建立诚信档案的,2013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诚信状况评估,建立完善诚信档案。

  (二)开展诚信主题活动。一是开展“诚信服务月”主题服务活动。每年3月,全市所有服务机构都要开展“创建诚信服务机构”、“争创诚信服务窗口”、“争当诚信服务标兵”等主题服务活动,积极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二是开展“诚信兴业”主题培训活动。每年,各审批部门都应组织服务机构人员参加1次以上、不少于2天的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提升诚信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诚信一路同行、争创服务品牌”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年底,各审批、监管部门都应组织服务机构代表召开1次以上相关会议,宣传诚信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三)推行诚信服务制度。一是推行服务公示制。公开相关证照、服务规程、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信息。二是推行服务承诺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开诚信承诺。三是推行服务反馈制。建立服务台账,主动联系服务对象,跟踪掌握服务后续情况。四是推行信息管理制。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服务机构自身信用管理,确保良好的信用状况。

  (四)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市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管理系统”(暂定),内设诚信服务机构信息、诚信服务动态、诚信示范单位、网上投诉意见箱、电子测评系统、网上投票、曝光台等栏目,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确保服务机构诚信信息准确可靠。

  (五)建立诚信等级制度。在全市服务机构中建立诚信等级,分别以A级、B级和C级来表示高等级诚信服务机构、中等级诚信服务机构和低等级诚信服务机构(附件4),并挂牌。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评定一次。

  (六)评比诚信示范机构。每年定期从A级单位中推荐和评选出“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诚信单位”(比例不超过总机构数的5%,约占A级单位的30%)。

  (七)加大诚信监管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及时发现解决服务机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诚信经营水平。

  六、时间安排

  2013年创建活动自1月至6月开展。以后每年2月—4月定期开展。2013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3年2月,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人才交流协会、劳动监察部门、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机构主管、监管部门打印下发《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表》,组织辖区内服务机构进行诚信状况评估,确定单位服务机构A、B、C等级,并在A级单位中推荐“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诚信单位”(不超过A级单位的30%),填写《“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诚信单位”推荐表》(附件5),登记《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有关内容。

  (二)2013年3月,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整理有关资料(评估表、档案、推荐表均打印,以个体为单位装订成册,不需上报),将加具意见的《“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诚信单位”推荐表》、《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登记表》(附件6)分别上报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和市人才交流协会。

  (三)2013年4月,上旬,市“两组”召开分组会议,复审有关资料,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各区(县级市)推荐的“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诚信单位”情况。中旬,市“两组”将复审的优秀诚信单位名单上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相应网站上公示“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秀诚信单位”。下旬,公布评比结果,表彰获得“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诚信单位”称号的服务机构,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

  (四)2013年5月,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机构主管部门给各辖区的服务机构悬挂等级牌匾。

  (五)2013年6月,联合检查组检查全市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建立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服务机构主管、监管部门和服务机构都要高度重视诚信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善于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自律、协调的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诚信倡议、诚信公约、自查互查等自律活动,引导行业提高诚信意识和水平。

  (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必须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创建活动要公开透明,不得向服务机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干涉服务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各有关单位要注意总结创建活动先进经验,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1.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

      2.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表

      3.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

      4.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制度有关情况的说明

      5.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优秀诚信单位”推荐表

      6. 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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