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材料


  政策原文地址:http://www.yc-lantong.com/tzgg/201801/t20180119_274298.htm

  一、为什么要制定《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实施意见》?

  《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实施意见》是在《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实施意见》(穗人社发【2011】37号)基础上修订的。2011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实施意见》。“121人才梯队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培养后备人才114人,其中培养“两院”院士后备人才(即第一梯队)12人;培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后备人才(即第二梯队)10人;培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后备人才(即第三梯队)92人。截至2017年9月,“121工程”后备人才中有1人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获2017年院士增选提名,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9人被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其中,杰出人才5人,百千万领军人才3人)。入选的后备人才在发表学术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研发科研项目、培养带领人才团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实施意见》政策文件已于2016年5月有效期满。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加快建设人才高地”的战略部署,强调要“围绕经济发展主战场,大力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企业家创业家、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高层次专门人才、复合型人才等‘高精尖缺’人才”。近年来,多名院士、高层次人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多个场合积极呼吁,广州要打造人才高地,必须做到引育并举,加大对本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岭南英杰工程”定位为我市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将为各行业领域打造领军人才后备队伍作为培养目标,着力打造各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的后备人才库。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制订的《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决定》已将“岭南英杰工程”纳入,明确提出:“实施‘顶尖战略科学家引进计划’和‘岭南英杰工程’,重点引进培养一批从事高端产业核心技术原创研究、交叉研究,在全国乃至全球基础科学和原始创新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

  二、《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实施意见》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争取用5年时间,培养20名位于国际科技前沿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后备人才(以下简称第一梯队),20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选后备人才(以下简称第二梯队)。

  三、申报的高层次人才须符合什么条件?

  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人申报时年龄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近5年来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对于第一梯队后备人才,要求在科学技术和工程科学技术领域作出突破性、创造性的成果,并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三位)优先入选。

  2.对于第二梯队后备人才,区分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1)高层次人才: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其学科建设学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重大技术成果转化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科技奖或国家级社会科学奖项主要获得者(排名前三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学研究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优先入选。

  (2)高技能人才: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上有重大贡献,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曾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以及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的优先入选。

  四、后备人才的选拔程序如何?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陆wwwbet3650003网站“高层次人才系统”完成信息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用人单位或专家推荐。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加具推荐意见。经专家推荐的应当有省内3名以上同行专家加具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上传系统。

  (三)资格审查。经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材料,由行政主管部门(非公有制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为所在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同)对其真实性和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专家联名推荐的申报人材料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专家,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选进行评审。

  (五)公示和审批。对被确定为相应梯队的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人才工作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并颁发荣誉证书,纳入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人才库管理。

  五、入选的后备人才可以享受什么资助或待遇?

  1.享受经费资助。根据不同梯队后备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培养期内,对第一、第二梯队的每名后备人才,市财政每年度分别予以不超过40万元、25万元的经费资助。

  2.支持后备人才发挥作用。积极推荐后备人才到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从事研修工作,参与、承担或主持国内外重大科研工作及工程项目,参加各类学术团体及国内外重大学术交流活动。支持后备人才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组织后备人才参加各类专家服务基层实践活动。优先推荐后备人才作为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项目、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

  六、资助经费如何申领?如何使用?

  后备人才每年通过“高层次人才系统”完成“岭南英杰工程”年度资助经费网上申报,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划拨到后备人才所在单位。

  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参加国内外调研实践、培训进(研)修、学术交流研讨经费;购置必要的研究参阅图书、资料、实验材料、科研设备和出版学术著作经费等;个人奖励(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5%);聘请顾问的咨询经费和聘请助手的补助经费(不超过资助经费的35%)。

  七、入选的后备人才被取消或撤销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1.在培养期内,后备人才转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要精力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退休或调离本市企事业单位的,其培养资格自下月起自然取消,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

  2.后备人才在培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培养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经费资助,不再受理其申报“岭南英杰工程”。(1)根据届中考核结果,不能完成培养计划的;(2)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3)弄虚作假骗取培养资格的;(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5)其他应当撤销培养资格的情况。

  八、原入选“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的后备人才是否可以申报“岭南英杰工程”?其原享受的资助是否受影响?

  可以。原“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培养期未满的,按原标准继续享受经费资助,经费管理、考核评估按《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实施意见》执行;培养期内入选“岭南英杰工程”的,培养期重新计算,按新标准享受经费资助。

  九、《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实施意见》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

  “岭南英杰工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组织,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

  附:

  解读途径: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解读时间:解读材料在本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公布时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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