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0320160032 |
各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体检的管理与服务,加大引才、用才和留才力度,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省《关于印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组通〔2012〕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我市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体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学术休假体检的对象范围 (一)学术休假适用于市属单位的下列在职高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和外籍院士,统称“两院院士”,下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 (二)休假体检适用于市属单位的下列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二、学术休假体检的组织实施 (一)学术休假采取选调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分批统筹安排,3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学术休假的高层次人才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体检。 (二)休假体检由主管部门通过wwwbet3650003网站(http://www.yc-lantong.com/)“高层次人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提交申请。每人每年申请一次。 三、休假体检的形式和地点 (一)学术休假采取学术交流、专题论坛和参观考察等形式。 (二)休假体检侧重于健康体检,可选择“广州市干部疗养院”(休假体检)或“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磐松楼健康体检中心”(体检)。 四、时间及费用标准 (一)学术休假每批次安排不超过7天。 (二)两院院士每年休假体检7天,所需费用参照副省级干部的标准执行(可携带配偶,其体检费用按我市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每年休假体检5天,所需费用按在职公务员体检标准的3倍执行。 (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年休假体检3天,所需费用按在职公务员体检标准的2倍执行。 五、预算安排 学术休假体检所需经费纳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年度预算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高层次人才学术休假体检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经费使用手续按财务管理规定办理。 (二)休假体检人员须在市统一安排的时间内,于每年2月15日至11月15日间提交申请。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83126047,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126088)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