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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社函〔2018〕1767号

wwwbet3650003关于开展2018年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才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我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人事行政关系在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

  (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四)申报人申报时年龄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年龄计算以2018年1月1日为限。

  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近5年来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第一梯队

  (1)在科学技术和工程科学技术领域作出突破性、创造性的成果,并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三位)优先入选。

  2. 第二梯队

  (1)高层次人才: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其学科建设学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重大技术成果转化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科技奖或国家级社会科学奖项主要获得者(排名前三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学研究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优先入选。

  (2)高技能人才: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上有重大贡献,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曾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以及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的优先入选。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申报表》。

  (二)相关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 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我市核发的无须提供);

  4.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5. 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6. 近5年来国家、省部级重点资助科研课题,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论文等);

  7. 近5年来本人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

  8. 《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推荐书(法人单位推荐用)》(通过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者须提供);

  9. 《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推荐书(专家推荐用)》、推荐专家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通过专家推荐的申报者须提供)。

  以上附件材料均须在系统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外文材料,须附上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论文除外)。 

  资格审查通过者,须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到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其中,申报表和推荐书须为原件,其他附件材料为复印件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高层次人才系统”(http://www.yc-lantong.com/vsgzhr/Login_GZC2.aspx,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126088)填写《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申报表》和有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上申报系统于7月31日17:00时关闭,申报人材料务必按照系统提示依时完成提交。

  (二)用人单位或专家推荐。如为用人单位推荐,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法人单位推荐书(法人单位推荐书见附件2)上传系统。

  如为专家推荐,须有省内3名以上(含3名)同行专家各自填写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并签字。申报人将专家推荐书上传系统后,送审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材料,由行政主管部门(非公有制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为所在区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同)对其真实性和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后,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步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方可提交。主管部门于8月20日17:00前通过“高层次人才系统”将申报材料及公示情况(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提交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逾时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专家联名推荐的申报人材料于7月31日17:00前通过系统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审核,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对其真实性和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步公示5天。

  (四)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后,组织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专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选进行评审。

  (五)公示和审批。对被确定为相应梯队的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人才工作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并颁发荣誉证书,纳入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人才库管理。

  四、受理机构

  (一)地址: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地铁5号线小北站A出口旁)。  

  (二)办公时间:

  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四),13:00—16:30(周五)。

  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联系方式:

  电话:83517163、83567212。

  五、有关说明

  (一)原“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培养期未满的,按原标准继续享受经费资助;培养期内入选“岭南英杰工程”的,培养期重新计算,按新标准享受经费资助。原“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培养期已满的,如符合申报条件,可进行申报。

  (二)第一梯队后备人才的推荐专家须为两院院士,第二梯队后备人才的推荐专家须为相对应领域已入选国家各类重大人才工程的专家。

  附件:1. 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申报表
     2. 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推荐书(法人单位推荐用)
     3. 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推荐书(专家推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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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申报表.doc

2、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推荐书(法人单位推荐用).doc

3、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后备人才推荐书(专家推荐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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